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及梧州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及梧州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团市委: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研究指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推进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在梧州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市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梧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全市青年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和帮助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梧州市青少年宫:以坚持面向青少年、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为宗旨,根据青少年的兴趣和爱好,积极地开展科技、文艺、体育等多种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和艺术的启蒙,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团市委是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群众团体机关,设有四部一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年工作部、学校部,下辖梧州市少年宫二层机构。
梧州市青少年宫是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培训部、活动发展部、安保后勤部、财务部。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团市委现有编制数10人,其中行政编9人,后勤事业编1人。现实有在职人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8人,后勤控制数1人。团市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梧州市青少年宫现有编制数13人,现实有编制人数11人。梧州市青少年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非税收入。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梧州共青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和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为主线,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不忘初心跟党走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切实增强团员青年“四个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青春扶贫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新开展“美好社区青年汇”活动;聚焦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优化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结构,加强团的领导机关党的建设,从严做好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管理工作,着力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梧州共青团事业开创了新局面。
2017年,梧州市青少年宫一如既往秉承着公益性原则,坚持以举办普及性的公益活动及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作为服务广大少年儿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 “学习雷锋”各项专题活动及梧州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四点半”课堂、 “七彩课堂”、青友家美术公益活动、“宝贝花街”义卖活动、“浓情母爱,感恩相伴”母亲节活动等系列公益活动,全面打造公益品牌活动,不断提高校外培训的教育水平,为社会培养输送更多艺术人才。
第二部分: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54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5.78万元,增长4.95%,主要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增加。
1.财政拨款收入521.06万元,比上年增加50.93万元,增长10.83%,主要是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5.29万元,比上年减少16.59万元,同比下降52.03%: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为“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 9.74万元,比上年减少8.56万元,同比下降46.78%: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54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5.78万元,增长4.95%。主要增长原因是人员养老、年金、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支出费用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481.23万元,比上年增加18.83万元,增长4.07%,主要是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和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92万元,比上年增加17.1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6.58万元,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同比增长28.5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8.87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同比上升10.6%:主要用于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49万元,比上年减少14.68万元,同比下降45.63%: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29万元,比上年增加54.81万元,增长11.8%。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319.8万元,比上年增加55.62 万元,增长21.05%;商品服务支出157.27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万元,增长12.8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87万元,比上年减少34.81万元,下降59.32%。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370.47万元,项目支出148.8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471.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88%,比上年增加了33.18万元,同比上升7.56%: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和行政运行。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4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1.0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6.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92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8.87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9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6.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47万元,比上年增加42.96万元,同比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日常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31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
“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22万元,比去年减少0.37万元,同比下降25.5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和预算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和预算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和预算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22万元,比去年减少0.37万元,下降25.5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公务接待规定,严控接待数量,节约厉行,压缩费用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2017年无出国(境)的工作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因为实行了公车改革制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 7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出席会议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团市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万元,比2016年增加9.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设梧州青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导致支出经费增大。
2017年梧州市青少年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22万元,比2017年增加18.19万元,上升6.2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我单位增加红岭培训点,日常支出经费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有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有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李,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 18.1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10.8 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3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团市委共组织对1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工作计划于目标:通过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青少年社工培训班、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等主题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服务工作业务水平,宣传教育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具体工作为:举办“轻松备考”---12355与你同行进校园线上+线下系列活动,开展平安梧州.青春护航---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举行“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主题调研”座谈会。加强做好服务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预防重点五类青少年群体预防犯罪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意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017年,梧州市青少年宫对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维护经费和幼儿培训班工作经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维护经费支出26万元。工作计划与目标:加强基地设备维护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不定时为公众开放。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觉性,促使广大市民进一步掌握防震避震技能和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具体工作为:设置应急避难及疏散标示牌,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基地设备及时检修更换,保证基地正常运行;利用微信、网站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不定时对大众开放,完成年参观人数1000人的任务;加强好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卫生等管理,实现全年零安全事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和行政运行。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含青少年宫)医疗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梧州共青团宣传工作经费:梧州共青团简报编印、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等支出。
十九、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用于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及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健康发展活动的支出。
二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费:用于青年志愿者行动活动开支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常运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