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投资科、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发展科、能源(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原材料工业科、机械工业科、轻纺工业科、食品医药科、规划园区科、信息管理科、信息化推进安全协调科、人事科共计1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疗、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8、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10、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
13、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
14、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有关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15、 负责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依法对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仲裁及处罚。
16、负责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调研、项目论证、收集筛选投资项目、业务咨询等提供专业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网站建设、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商务等培训和服务;提供融资咨询及辅导,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协助企业获得资金,征集企业项目融资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价并向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推荐,组织、指导建立完善梧州市信用协会推进梧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对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资格培训。
17、负责组织编制梧州市陶瓷产业战略及发展规划,统筹协助做好两个集中区的招商引资、资金筹措、环保评估、物流规划、交通规划、资源协调及产业与园区的宣传推荐等工作,检查、督促、指导两个陶瓷集中区相关工作及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进陶瓷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陶瓷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全市陶瓷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和集中区和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具体工作。
18、宣传、推广散装水泥,统筹规划散装水泥发展,收、管、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协调解决有关部门使用散装水泥中出现的问题。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梧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投资科、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发展科、能源(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原材料工业科、机械工业科、轻纺工业科、食品医药科、规划园区科、信息管理科、人事科。
2、所属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共3个,其中: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梧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梧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1、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工信委行政编制数34人,实有人数32人,后勤2人,退休人员111人。
2、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市节能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2人。
3、梧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市中小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
4、梧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市散办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2、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3、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疗、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4、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6、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8、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9、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0、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
11、对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的管理,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
12、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13、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依法对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仲裁及处罚。
14、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调研、项目论证、收集筛选投资项目、业务咨询等提供专业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网站建设、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商务等培训和服务;提供融资咨询及辅导,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协助企业获得资金,征集企业项目融资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价并向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推荐,组织、指导建立完善梧州市信用协会推进梧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对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资格培训。
15、组织编制梧州市陶瓷产业战略及发展规划,统筹协助做好两个集中区的招商引资、资金筹措、环保评估、物流规划、交通规划、资源协调及产业与园区的宣传推荐等工作,检查、督促、指导两个陶瓷集中区相关工作及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进陶瓷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陶瓷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全市陶瓷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和集中区和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具体工作。
16、宣传、推广散装水泥,统筹规划散装水泥发展,收、管、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协调解决有关部门使用散装水泥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部分: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06.78万元,比上年减少162.19万元,下降10.33%。
1.财政拨款收入1243.4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248.27万元,下降16.74%,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万元,比上年减少16.61万元,减少62.14%。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67.7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比上年增加54.5万元,增长411.01%,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增加。
5.上级补助收入10.62万,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拨给所属单位的经费。主要是“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两项。比上年减少7.82万元,下降42.41%。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上年结转和结余84.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30.38万元,增长55.69%,主要是本年度有较多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的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406.78万元,比上年减少162.19万元,下降10.33%。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万元,比上年减少10.06万元,减少49.85%。
1.社会保障和就业58.07万元:主要用于工信委本级及下属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58.0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度没有填列此项目。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9万元:主要用于工信委本级及下属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8%,主要是工资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51.11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监察中心专项支出。比上年减少72.15万元,下降58.53%,主要是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38.4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22万元,增长123%,主要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支出增加。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8.99万元:主要用于工信委及下属单位日常和专项支出。比上年减少82.52万元,下降8.41%,主要是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46.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7.15万元,增长141.78%,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291.4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78.38万元,下降21.20%,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经费在2017年度已经使用,不再结转。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5.23万元,比上年减少61.78万元,下降5.29%。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524.70万元,比上年增加67.61万元,增长14.79%;商品服务支出15.12万元,比上年减少6.16万元,下降28.9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1.22万元,比上年减少416.94万元,下降80.46%。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641.04万元,项目支出464.1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万44.14万元,增长316.8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7%。
3. 节能环保支出51.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38.51%。
4. 城乡社区支出38.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21.22万元,增长123%。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88.8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和其他工业、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和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0.13%。
6. 住房保障支出46.3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5.52万元,增长13.53%。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1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10.12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14万元,比上年减少525.87万元,下降45.06%,主要是离退休经费不再由单位发放,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62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58万元,比去年增加0.49万元,增长4.92%,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此项预算,没有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此项预算,没有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增加0.58万元,比去年增加0.58万元,增长38.41%,2017年度公务用车使用较多,费用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比去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6%,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3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9万元,平均每辆1.04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2次,人次6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3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减少8.92万元,降低41.01%。主要原因是:(1)2015年10月起调资,这一部分在2016年完成;2017年不再在此反映,因此支出减少。(2)2016年本委派了9名工作队员到归义镇三个挂点村进行扶贫工作, 2017年度本委减少了驻村工作队员,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7.69万元,(2)通用设备 232.55万元,(3)专用设备13.14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6.6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8.3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个别举例:
开展工业节能降耗,重点抓好加强钢铁、水泥、陶瓷等高耗能行业、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加大对重点能耗企业电机系统技术改造和锅炉升级改造,加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