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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总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7-27 12:11:29 来源 :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浏览 : 4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梧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县级供销合作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加强对市本级直属企业、基层社及县级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负责代拟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基层社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主管市本级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或组织团体,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梧州市供销社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业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会和基层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6人。机关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人员1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以来,梧州市供销联社在自治区供销联社、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工作部署下,聚焦为农服务主业,稳健发展传统业务,加快重点领域的创新突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经营,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17年工作任务和2017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市综合改革主要任务为:

12017年全年供销社系统改造基层社13个以上,新建基层社标杆社4个以上;2017年全市供销社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1个以上,新建自治区联社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

22017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4800亩。

3)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和土地托管平台作用,结合“美丽梧州·乡村建设”和地头冷库建设,加快农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参与建设地头冷库,促进农产品提质增值。

4)重点抓好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合联”创办的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一批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或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2017年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增加50%

2.2017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全系统完成购进总额2728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1%;完成销售总额2877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1%;完成农副产品购进866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5%;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30400万以上,同比增长15%: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664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6%;实现利润总额425万元以上,同比增长8%

3.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带动作用。在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经营服务网络和专业市场、冷链物流等方面,建设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大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健全各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全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加快推进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的落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情况

1.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工作。2017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完成12个基层供销社改造,新办领办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组建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合联),新建12个乡镇综合服务站和32个村级综合服务社,供销社以乡镇基层社、农合联、综合服务站 “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进一步拓展,综合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截止目前,全系统新增托管土地1993亩,累计托管土地5707亩,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规模化服务水平的提升。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161.5万元,同比增长3.36倍。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地头冷库、农贸市场新建改造、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棚户区改造等19个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亿4千多万元,完成项目投资7500多万元。其中,岑溪水汶供销社农贸大厦计划投资9700万元,该项目的建成,将成为当地最大的农副产品集散市场,为周边农副产品销往广东提供便利,带动周边农业生产发展。

2.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全系统商品购进总额28.08亿元,同比增长14.24%;销售总额29.93亿元,同比增长15.47%;农副产品购进9.59亿元,同比增长22.91%;消费品零售额13.76亿元,同比增长17.12%;销售农业生产资料6.69亿元,同比增长11.80%;再生资源回收额8939万元,同比增长29.80%;全系统实现利润421万元,同比增长13.2%

3.地头冷库项目建设情况。2017年,我市供销社系统分别在苍梧县沙头镇永乐村、藤县太平镇安福村、蒙山县文圩镇社东坪和陈塘镇下漂村等农业产区建设4个地头冷库项目,完成投资350万元,建设库房11个,库房总体积2000立方米,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制冷设备正在调试安装,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冷库项目的建成将有效解决当地水果、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保鲜储存问题。

4.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7次学习会传达学习自治区、梧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并布置对应科室牵头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同时第一时间将有关精神传达至全供销系统。结合“安全生产月”、“两会”、“春节、国庆、中秋”等节日,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定期到三县一市和各直属基层供销社展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仓库、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网点、供销社加油站、屠宰场、超市、危旧房屋、门店和租赁户等;截止目前全体上下共出动人员150人次,查出安全隐患4处,完成整改4处,整改率达100%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社党组与市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签订了市供销社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直属企业、基层社,要求各直属企业和基层社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市社党组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等多种活动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纪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和法律观念,争做合格党员。我社还利用宣传栏、板报、LED电子屏等宣传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进一步完善了社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 312.05 万元,比上年减少115.48 万元,下降27.01%。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2.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12.62万元,下降27.14%,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减少了退休费用的开支。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9.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2.86万元,下降22.72%,主要是2016年年末结余减少。

(二)支出总计312.05万元。比上年减少115.48万元,下降27.01%。包括:

1.商业服务业支出267.02 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对供销社事业发展、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123.23万元,下降31.58%,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减少了退休费用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79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本级按国家规定支付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20.7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7年开始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3万元:是单位行政医疗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2.7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按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用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11  万元,增长7.50%,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9.75万元,下降98.98%,主要是因为用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开支了防洪物资支出5万元,用于综合改革项目支出3.09万元,其余为弥补2017年增人增资经费不足1.66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11.95万元,比上年减少101.11万元,下降24.48%。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96.39万元,比上年增加22.34万元,增长12.84%;商品服务支出59.95万元,比上年减少6.88万元,下降10.2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24万元,比上年减少141.01万元,下降83.81%;其他资本性支出1.28万元,比上年减少2.65万元,下降67.5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7.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09万元,增长100%。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43.95万元,项目支出 68万元。

1.行政运行267.02万元,比上年增加31.34万元,增长13.30%,主要用于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物业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对基层社综合改革项目的补助等,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防洪物资的订购。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3万元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2.62%,是单位行政医疗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长,增人增资。

3.住房保障支出(类)15.91万元比上年增加1.11万元,增长7.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长,增人增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79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本级按国家规定支付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20.7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7年开始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起缴交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社会养老保险。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4.6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今年没有该项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95万元,比上年减少101.23万元,下降29.33%,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减少了退休费用的开支。其中:

人员经费18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48万元、津贴补贴47.52万元、奖金41.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5万元, 主要包括:离休费11.13万元、住房公积金15.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  

公用经费27.67万元,主要包括:水费0.16万元、维修费0.34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5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0.5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比去年支出减少1万元,分别下降64.10 %,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比去年减少1万元,分别下降64.1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3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7万元,比2016年增加18.58万元,增长204.4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改后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35.40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30.74 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6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2017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财政绩效项目,项目立项规范,专项资金投放到位,支出规范,专款专用,并按实施内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项目内容完成率为100%,自评总分为100分,效益指标达到预期目的,收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大于90%

2017年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把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决算报表公开共九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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