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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7-27 12:05:26 来源 : 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 浏览 : 2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试验区”)成立于20141231日,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依法对试验区内的经济建设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行使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应的行政审批权限。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广东、广西两省区确定的试验区定位目标,拟订试验区产业、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探索跨区域合作与开发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推动试验区与肇庆市合作共建、利益共享。争取国家同意在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等领域赋予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和直供电政策,并推动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拟订试验区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试验区开发建设、投融资和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试验区开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试验区相关重点推进区域的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管理试验区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组织和工程验收事务,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接受市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法统一管理试验区各项社会和公共管理事务,并与市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与肇庆方相应机构的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体系。负责协调市直单位派驻试验区的有关机构。负责试验区管理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核定编制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人。截止20171231日,编制内实有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根据粤桂两省区和梧肇两市的决策部署,继续发扬“勇于创新,敢于拼搏,善于协同”的粤桂精神,以项目落地和产业集聚为核心,重点抓好基础配套、改革护航、资金保障和党建引领等四大支撑,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通过“开门红项目攻坚”、“6.30项目攻坚”、百日攻坚行动等系列攻坚活动,全面推进试验区开发建设。

(一)全力抓好产业项目这一核心工作,打好产业建设攻坚战。

 一是紧抓招商引资“生命线”,呈现项目快速落户新局面。二是全力服务入区企业建设,力争早开工早投产。三是全面建设招商新团队,创新招商引资新方式。

(二)全力推进基础配套,以精准投资促进产业发展。

通过狠抓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开工和建设,全力推进试验区产业发展。2017年初至今共完成基础设施投资约60.12亿元,江南、江北和社学三大片区开发建设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投资进度和形象进度,全面提升了试验区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了试验区的发展实力。

(三)全力推进改革护航,以环境提升促进产业聚集。

试验区着力推动落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总体工作方案》和三个配套文件,全面深化工业用地、行政审批、财政金融、人事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提升投资环境,力促产业快速发展。

(四)全力做好资金保障,以金融创新促进产业提升。

一是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试验区利用项目资源优势,深化银企合作,多元化多渠道推进融资工作。二是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助力试验区产业发展。三是加快市场化运营,提升自身造血功能。试验区投资公司及其下属物业、园林、能源等全资子公司有序运营。组建粤桂金融控股集团,按照市场化、实体化原则,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粤桂金融板块。

第二部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617.19万元,比上年减少175.63万元,下降1.63%

1.财政拨款收入10436.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356.42万元,下降3.3%,主要是项目拨款的减少。

2.其他收入15.23万元,为我单位取得的其他拨款资金和利息收入,比上年增加15.23万元,主要是三年一工程活动工作经费5万元, 2017年第一批联合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23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5.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上年增加165.56万元,主要是2016年第四、五批特聘专家专项经费35.56万元,社学片区部分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和污水处理厂项目经费120万元和2016年第一批联合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617.19元。比上年减少175.63万元,下降1.6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7.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经费以及20162017第一批联合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专项经费第四、五批特聘专家专项经费三年一工程活动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407.28万元,下降66.27%,主要是项目经费支出的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428.44%,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3.12万元,增长52.35%,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

4.城乡社区支出(类)10000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1亿元,其中用于试验区江南片区路网工程2000万元,江南片区管网工程2000万元,梧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4300万元,梧州市智慧教育共享平台1700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9.9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1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4.24万元,增长42.27%,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的提高。

7.其他支出(类)120万元:主要用于试验区社学片区部分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支出80万元,社学污水处理厂工程支出4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22.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34.95万元,下降85.56%,主要是人员经费结转0.53万元,2016年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项目结转0.03万元,20162017第一批联合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专项经费结转0.66万元,第四、五批特聘专家专项经费结转21.56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69.84万元,比上年减少65.25万元,下降0.62%。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70.95万元,比上年增加8.58万元,增长5.28%;商品服务支出264.62万元,比上年增加148.05万元,增长127.0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7万元,比上年减少0.57万元,下降3.84%;其他资本性支出120万元,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增长57.27%;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65万元,下降2.58%。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00.31万元,项目支出10369.53万元。

1.事业运行支出152.37万元,比上年增加6.46万元,增幅为4.43%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行政运行支出0.81万元,比上年增加0.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机关年终一次性奖金。

3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29.56万元,主要用于第四、五批特聘专家专项经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428.4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08万元,比上年增加3.12万元,增长52.35%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主要用于试验区江南片区路网工程2000万元,江南片区管网工程2000万元,梧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4300万元,梧州市智慧教育共享平台1700万元

7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19.97万元,比上年增加219.9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项目支出

8. 住房公积金支出14.27万元,比上年增加4.24万元,增长42.2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 其他支出12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万元,主要用于试验区社学片区部分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支出80万元,社学污水处理厂工程支出40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较去年同比无变化。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31万元,比上年增加33.05万元,增长19.76%,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8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89万元,津贴补贴37.78万元,奖金1.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74万元,绩效工资3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8万元,住房公积金14.27万元;公用经费15.09万元,主要公务员公车补贴的其他交通费用15.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安排“三公”经费,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9万元,比2016年增加1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公车补贴的其他交通费用15.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177.66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124.5万元,(2)专用设备13.32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9.8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69.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根据绩效目标的要求,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并按期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2017年获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加工贸易重点园区招工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2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年内举办2场加工贸易招商推介会,到珠三角、长三角进行招商,引进1家加工贸易企业,编制加工贸易政策清单。2017年,本单位通过召开招商推介会、拜访企业、招商洽谈等活动,重点从产业布局、科技含量、规模效益、环境生态影响等方面深化招商,利用此项资金开支印制费、宣传费用、招商会务费用、招商差旅费用等各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19.97万元。试验区举办3场加工贸易招商推介会(深圳加工贸易招商推介会、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长安分会加工贸易招商推介会);到广州、深圳、东莞等地进行招商活动,拜访企业;引进了3家加工贸易企业;编制了加工贸易政策清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