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析
第一部分: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三)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管理广播电视事业,领导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梧州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对全市电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管所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
(五)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七)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报批)。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九)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活动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根据有关规定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印刷业监管。
(十二)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十六)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发管理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以及对市内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业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组织艺术、图书、文博系列职称的申报、审核、报批和聘任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部门决算含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个(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参公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直属二层部门决算公开单位14个,具体组成情况:
参公单位1个: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梧州市博物馆、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图书馆、梧州市文物管理处、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梧州市文艺培训中心、梧州市美术馆、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梧州市雕塑工作室、梧州市文物商店、梧州市电视台。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管理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产业发展科、文化遗产保护科、新闻出版版权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和法规科(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科技科(安全生产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12个职能科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员编制数27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26名,后勤服务人员3人。退休人员36人。
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人员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人数14人。退休人员3人。
梧州市博物馆人员编制数25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员14人。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人员编制数48人,实有在职人数35人。参照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8人。
梧州市图书馆人员编制数34人,实有在职人数29人。退休人员23人。
梧州市文物管理处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员3人。
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人员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员12人。
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人员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员1人。
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人员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员3人。
梧州市美术馆人员编制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员1人。
梧州市文艺培训中心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员9人。
梧州市雕塑工作室人员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员4人.
梧州市文物商店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员4人。
梧州市电视台差额编制数61人,实有在职人数47人;自收自支编制数59人,实有在职人数40人。退休人员37人。
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人员全额编制数40人,实有在职人数35人;差额编制数20人,实有在职人数0人。全额编制退休人员15人,差额编制退休1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二)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管理广播电视事业,领导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梧州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对全市电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管所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
(四)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印刷业监管。
(六)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
第二部分: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416.43万元。比2016年的收入7354.98万元增加了61.45万元,增长了8.87%。
1.财政拨款收入6389.1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421.97万元,增长了7.07%。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养老年金、项目安排比去年有所增加。
2.其他收入155.39万元,为主管部门拨付各单位专项活动资金,比上年减少4.89万元,下降3.05%,主要是项目活动资金收入减少。
3.上级补助收入158.4万元,为上级部门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31.46万元,增长了24.78%,主要是上级项目资金安排增加。
4.上年结转和结余70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393.31万元,下降了35.87%,主要是部门上年的预算资金按进度结算,结转到本年度的金额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23万元,主要用于梧州人民广播电台当年的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的人员、公用和文化活动的收支缺口,比上年增加6.21万元,增长了154.86%,主要是当年项目支出大于当年收入,用历年事业基金弥补。
(二)支出总计7416.43万元。比2016年支出总计7354.98万元增加了61.45元,增长了8.87%。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31.57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梧州市博物馆、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图书馆、梧州市文物管理处、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梧州市艺术研究所、梧州市文艺培训中心、梧州书画院、梧州市雕塑工作室、梧州市文物商店共16个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经费等方面的开支。比上年减少了7.08万元,下降了0.11%,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转由人社局代发之后支出减少,两者相抵后总支出比上年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上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上年增加了179.39万元,增长了391.6%,主要是由于政策规定2017年开始缴纳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比上年减少了4.45万元,下降了4.63%,主要是人员调动和在职转为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157.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了1.92万元,增长了1.23%,主要是工资总额比去年增加,计算基数增加。
5.结余分配0.71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比上年增加了0.71万元,增长了100%。主要是事业单位提取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609.6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09.04万元,下降了15.17%,主要是支出按进度结算,结转至下年使用的金额减少。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2.97万元,比上年增加621.33万元,增长了10.49%。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3279.13万元,比上年增加588.61万元,增长了21.88%;商品和服务支出939.52万元,比上年增加39.85万元,增长了4.4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8.33万元,比上年减少638.29万元,下降了58.2%;基本建设支出520.58万元,比上年增加520.58万元,增长了100%;其他资本性支出1002.2万元,比上年增加383.25万元,增长了38.24%;对企事业单位补助343.19万元,比上年减少272.64万元,下降了44.28%。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3436.23万元,项目支出3106.74万元。
(一)行政运行(文化)3.91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3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活动、市本级免费开放经费配套、无线覆盖配套等方面的开支。
(三)图书馆611.1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图书馆建设方面的开支。
(四)艺术表演团体25.21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文化活动方面的开支。
(五)文化活动56.99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艺培训中心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六)群众文化504.27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人员、公用经费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七)文化创作与保护74.46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非遗传承方面和梧州市雕塑工作室、梧州市美术馆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八)文化市场管理124.56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九)其他文化支出350.03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的文化活动方面的开支。
(十)文物保护482.62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物管理处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物维修维护方面的开支。
(十一)博物馆407.79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博物馆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物展览展示方面的开支。
(十二)其他文物支出33.88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物商店人员方面的开支。
(十三)广播422.87万元,主要用于无线发射台和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广播成本方面支出。
(十四)电视1358.7万元,主要用于“村村通”无线覆盖、梧州电视台人员、公用经费和电视制作成本等方面开支。
(十五)电影80.2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广场电影放映配套开支。
(十六)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岭南文化周活动开支。
(十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融媒体项目开支。
(十八)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3.23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梧州市图书馆、梧州人民广播电台3个单位的人员、公用经费、文化活动、影视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19.23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一)事业单位医疗72.39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二)住房公积金157.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行政运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423.5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34.6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活动、市本级免费开放经费配套、无线覆盖配套等方面的开支。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6年支出为0万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6.23万元,比上年减少183.09万元,下降了5.06%,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转由人社局代发。其中:人员经费3248.15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和退休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188.08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文化文物影视活动和购置设备设施等方面。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4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1.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7万元。
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初预算相比,减少了4.923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5.9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27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和2016年支出相比,增加了5.62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出访外国,与有关外国城市商讨两地在旅游、贸易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公车运行维护费11.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了4.77万元,下降了29.61%。主要原因是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实行了公车改革,不再发生车辆运行费用,各事业单位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致使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下降。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7.46万元,下降了39.67%。公务接待费支出7.47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减少了5.78万元,下降了43.62%;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4.13万元,下降了35.6%。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务接待实行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等举措,使公务接待费用开支逐年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2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包括住宿综合费用5.33元,签证费用0.297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34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34万元,平均每辆0.667万元。
(三)公务接待支出7.4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196次,人次980次。国外公务接待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为33.83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23.59万元,增长了230.37%。主要原因是设备落后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执法用车1辆、其他用车16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资产原值合计9239.69万元,其中:房屋3753.76万元、车辆163.2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451.4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871.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根据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对本单位的预算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当年财政拨款3106.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举办为期9天的第三届广西(梧州)粤剧节,在市文化展览中心举办8场粤剧演出,举办10天梧州粤剧历史文化展览,举办7天第二届文化创意周暨首届惠民文化消费节活动,举办2次粤剧名家进校园、进社区(各1次)。在粤剧节举办期间,以粤剧节为依托,组织举办首届惠民文化消费节、体验粤剧文化、文创展首届粤剧票友、戏迷争霸赛,粤剧“唱吧”等系列活动,以此唤起人们对粤剧的喜爱,真正让粤剧文化走近百姓心中,并获得了区内外专家、同行及广大市民的一致肯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2070101):主要反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102):主要反映广电大楼聘用人员和大楼的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十六)图书馆(2070104):主要反映梧州市图书馆人员、图书馆机构日常运转和图书资料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文化活动(2070108):主要反映梧州市2017年春节文艺晚会和各种文化演出活动。
(十八)群众文化(2070109):主要反映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的人员、机构日常运转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十九)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主要反映雕塑工作室的人员、机构日常运转和编写剧本、开展学术交流方面的支出。
(二十)文化市场管理(2070112):主要反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人员、日常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主要反映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机构日常运转、文化创作与文化交流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博物馆(2070205):主要反映博物馆免费开放和文物维修维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历史名城与古迹(2070206):主要反映民间民俗活动和文物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其他文物支出(2070299):主要反映梧州市文物管理处、梧州市文物商店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物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二十五)广播(2070404):主要反映梧州电台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广播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二十六)电视(2070405):主要反映梧州市电视台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影视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二十七)电影(2070406):主要反映市本级电影放映配套经费补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九)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主要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十)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主要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十一)住房公积金(221020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