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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含二层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8-07-27 09:01:13 来源 :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浏览 : 31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含二层单位) 

 

 

 

目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含二层单位)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含二层单位)  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含二层单位)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含二层单位)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开发、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机具、新技术,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部门开展农业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带动工作。

3.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服务,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农业机械化技术支持。

4.搜集汇总农业机械工作、技术信息,为有关业务部门或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工作信息。

5.加强梧州市农机推广信息网站建设和维护,向公众普及农业机械化知识。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局本级情况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是梧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9人,现实有人数共 14人,其中:在职在编9人;借调3人,合同工人员2人;离退休11人。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管理科、科教科。

(二)所属二层机构事业单位情况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属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现实有人数共16人,其中:在职8人;离退休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稳步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在水稻产区大力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积极探索育插秧机械化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巩固和发展水稻收获机械化,大力推广小型联合收获机械,进一步提高联合收割机的覆盖面。在粮食主产区各建设1100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逐步推进水稻生产向全程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2.逐步提高优势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在木薯主产区推广木薯种植、收获机械,大力推广木薯深耕深松,木薯秆粉碎还田机械应用。在水果优势县(区)推广果蔬施肥,植保和节水灌溉等机械化技术。

3. 依据自治区和《梧州市“产业富民”专项活动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已建成的3个大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及新建成的1个中小型工厂化育秧中心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育秧中心综合利用率, 努力扩大水稻机插、产后烘干机械化的规模,并探索将育秧(苗)种类范围由水稻扩展到蔬菜、果苗及食用菌生产等,最大限度发挥效率和效益。积极推进优势特色农作物机械化。利用自治区资金建设马铃薯、花生机械化示范基地2个,积极探索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和推广途径。加快探索、引进、消化、吸收园艺作物育苗、种植、采摘机械,因地制宜发展水果、桑蚕、茶叶生产机械化。

4.扶持发展农产品产后处理加工机械化。重点推广果蔬、冷藏保鲜、烘干和分级等机械化技术。

第二部分: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含二层单位)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1.28 万元,比上年减少188.92  万元,下降35%

1.财政拨款收入 314.87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51.63 万元,下降33%,主要是由于二层单位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划归到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以及工作行政职能移交到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所以2017年总收入大大减少。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36.41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37.29  万元,下降51%,主要是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

(二)支出总计 351.28   万元。比上年减188.92元,下降35%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9.7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减少1.04 万元,下降10%,主要是人员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 290.57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行支出,比上年减少149.03万元,下降34%,主要是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16.8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4.2 万元,下降20%,主要是人员减少。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  34.14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34.66 万元,下降50%,主要是由于二层单位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划归到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以及工作行政职能移交到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人员减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14 万元,比上年减少154.26 万元,下降33%。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213.48万元,比上年减少56.02 万元,下降21%;商品服务支出50.88  万元,比上年减少5.32 万元,下降9.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81万元,比上年减少91.39 万元,下降72%;其他资本性支出16.97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8.3%;。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69.71  万元,项目支出 47.43 万元。

1.行政运行210.9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6.42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3.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77.5万元,主要用于推广服务宣传支出。

4. 其他农业支出8.5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5. 住房公积金1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支出决算。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71 万元,比上年减少201.69  万元,下降43%,主要是由于二层单位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划归到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以及工作行政职能移交到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人员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239.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79万元、津贴补贴51.98万元、奖金6.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8万元、绩效工资38.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1万元、抚恤金15.25万元、生活补助0.27万元、住房公积金16.8万元;公用经费30.0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1万元、印刷费0.0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27万元、邮电费0.98万元、差旅费2.49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员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14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加60%,主要是本年度有公务员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无增减变动,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无增减变动,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无增减变动,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14 万元,比去年增加0.06  万元,增加60 %,主要原因本系统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贯彻落实中央规定的具体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主要购置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 次,人次 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9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2.69 万元,增长9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新搬迁到红岭大厦办公,水电费增加,购置新办公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截至20171231,资产原值合计117.16 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1.7万元,(2)通用设备48.16万元,(3)专用设备 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 0万元,(5)图书档案0 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  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2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理想,是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 2017年梧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机工作经费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收到财政拨款22.5万元。作为我局农机工作经费和农机推广宣传的使用。

2.项目实施情况

201711立项。主要用于农机工作经费和农机推广宣传的使用。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拨款经费,到201712月已经完满完成。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7121成立工作绩效评价组,梁健组长负责监督、统筹;工作组主要成员严夏丽负责评估工作成效;成员吴恺雯负责数据分析。绩效评价采用两种方法:1.比较法。与2017年完成的绩效目标和实施效果做个详细的比较。2.公众评判法。利用专家组进行公众测评,对这次项目有一个公平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