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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8-07-26 18:20:39 来源 : 梧州市水利局 浏览 : 5

 



梧州市水利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梧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梧州市水利局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梧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水利投资项目,提出本市财政性资金安排;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一)主管局主要职能

梧州市水利局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单位职能:拟订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水利投资项目,提出本市财政性资金安排;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直属二层机构主要职能

市水利局下属7个二层机构情况:

1.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职能: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对已建成使用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安全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和发挥效益。

2.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单位职能:主要负责梧州市城区堤防管理范围内堤防、护岸、排涝泵站、交通闸、穿堤涵闸等各类防洪排涝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确保各项工程正常运行;依据水行政法律法规对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察;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梧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单位职能: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水政监察。宣传水法规;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等有关设施、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许可和水规费征收。

4.梧州市长洲排灌站单位职能: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负责长洲岛农田灌溉及人畜饮水。

5.梧州市思龙冲水库工程管理所单位职能:负责思龙冲水库灌区农作物的灌溉,确保水库主体建筑物(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的安全运行。

6.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单位职能:防汛抗旱减轻灾害损失,河道管理、防洪管理、抗旱用水管理。

7.梧州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单位职能:负责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预算级次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一级

梧州市水利局

行政单位

二级

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级

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级

梧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级

梧州市长洲排灌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级

梧州市思龙冲水库工程管理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级

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级

梧州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主管局基本情况

梧州市水利局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后勤控制数4人,现在职21人(含行政后勤4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直属二层机构情况及职能

市水利局下属7个二层机构情况:

1.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纯公益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4人,现在职10人,退休人员11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2.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纯公益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定编58人,现在职52人,退休人员15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3.梧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纯公益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9人,现在职7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4.梧州市长洲排灌站:纯公益性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5人,现在职11人,退休职工11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5.梧州市思龙冲水库工程管理所:纯公益性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6人,现在职5人,退休3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6.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纯公益性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现在职8人,退休13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7.梧州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纯公益性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现在职3人,退休4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的水利工作主应经济发展新常,牢牢把握中求进总,把加快水利工程建重要政治任,着力好防洪工程建、中小河流治理、田水利建,扎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大力推水生文明建,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好的成。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2.06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3.26%

(一)切实抓好水利项目建设

1.着力推进市层面防洪项目建设。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9700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的111.06%具体项目进展情况是:长洲防洪堤南北堤完成1407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40.7%;高旺防洪堤完成5053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06%;塘源防洪堤完成4719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4.86%;平浪防洪堤完成1515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6.53%;三龙防洪堤完成6568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9.41%莲花山防洪堤工程完成508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6%

2.切实抓好面上水利项目建设。12月底,主要项目完成投资情况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0.7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0.1亿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0.1亿元,水土保持项目1.7亿元,苍海项目水利工程1.5亿元,全部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农田水利建设2.62亿元,占年度计划100.77%;小水电及农网项目3.244亿元,占年度计划101.38%;其他水利工程0.12亿元,占年度计划120%

3.全面完成20162017年冬春水利建设任务,认真组织20172018年冬春水利建设。4月底,去冬今春水利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82亿元,占计划任务的100.6%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0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32万亩;实施渠道防渗配套221公里、渠道清淤1140公里12月底,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完成投资65223万元,占计划任务的80%。完成水毁农田水利设施修复43处,新增干支渠防渗22公里,田间渠道防渗165公里,渠系建筑物除险加固1.6公里,新建修复堤防工程55公里,河道疏浚12公里,渠道清淤690公里,新增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0608万人,新增农村水电站装机容量7500千瓦。

(二)扎实开展防汛备汛工作

今年主汛期期间,受强降雨及上游来水影响,西江、浔江、桂江水位持续上涨,西江梧州水文站水位于74日出现23.10米(超警4.6米)的洪峰水位,为5年一遇,是2008年以来最大洪水。714日和818日西江梧州水文站分别出现了18.94米(超警0.44米)和18.57米(超警0.07米)的洪峰水位,均属常遇洪水。由于暴雨频发重发、江河超警次数多、洪水量级大、台风连续正面袭击等因素,今年以来我市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55亿元,其中水利工程直接水毁经济损失2.80亿元。12月底,全市累计投入抢险人员24475人次,抢险救灾资金1272.35万元,累计转移受威胁区域人员39129人,减少受灾人口25076人,减灾经济效益1248.7万元,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了灾害损失。

(三)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我市先后完成国家试点县蒙山县、自治区试点县万秀区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按时通过了上级验收,其他县(市、区)正在按进度节点要求开展改革工作。目前,我市(含试点县)涉及改革的工程2705个,已明晰产权的有2133个,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的有2262个。

(四)抓好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年活动

今年我市继续推进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活动,我局认真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做好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至12月底,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14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竣工验收3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竣工验收256处。

(五)强化项目储备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积极谋划防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河东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已列入广西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水规总院技术审查,报批稿已上报水利部待批复;项目水保、环评等前期工作已获审查同意,待批复。河西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钱鉴防洪堤工程通过了可研报告技术审查,设计单位正在按审查意见修改报告;德安防洪堤工程可研报告已报自治区水利厅;大漓口防洪堤工程可研报告已完成编制并上报审查

二是着重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谋划更多切合实际、造福地方的江河湖库连通项目。目前,列入2017年实施项目的苍海环城水系的2个项目已获得自治区下达的第一期投资2700万元,正在有序推进。苍梧县和蒙山县的2个水系连通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的技术审查,已列入自治区20182020年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库

(六)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行政执法

开展2017年梧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强化“三条红线”管理,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印发相关工作方案4份,完成各县(市、区)各项控制指标分解工作。建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和两广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监督管理,坚持每月组织对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并登报公布。

水政执法工作以河道采砂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为重点,河道采砂管理坚持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至12月底共开展执法行动1572次,出动执法人员10432人次,依法受理并查处违法采砂案件23起,罚没人民币约242万元;开展打击苍海湖及周边非法采砂活动高压态势,对收缴扣留的总价值1200多万元的无主采砂船进行公开捣毁,有效遏制非法盗采河砂行为。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5个,监督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积极简化水土保持项目审批流程,助力经济发展。

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市、县、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继出台实施,设立了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和办公地点,明确市、县、乡(镇)、村四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确保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以上, 粤桂省界河流水质达标率为100%

第二部分:梧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017.89万元,比上年减少2130.65万元,下降23.29%

1.财政拨款收入5004.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2298.62万元,下降31.47%主要是河道采砂标段全线停采,新的河砂开采方案未得政府批复,因此无河道采砂开采出让金收入,减少年度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38.94万元,为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比上年减少96.32万元,下降71.21%,主要是项目减少,非财政补助收入减少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311.2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135.49万元,增长77.38%,主要是水利局机关增加其他收入为发改部门安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前期经费。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6.5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上年增加36.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单位收入减少,需要用单位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7.上年结转和结余1626.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92万元,增长6%,主要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7017.89万元。比上年减少2130.65万元,下降23.29%。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3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梧州宜居乡村工作。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开展全市清洁乡村巩固提升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2.1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保支出。比上年增加56.26万元,增长354.95%,主要是2016年水利局获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资金仅为10-12月,2017年获得的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资1-12月金额。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5841.5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利安全监督、水利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7.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6.05万元,增长32.14%,主要是增加人员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6.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940.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709.52万元,下降42.99%,主要是减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8.82万元,比上年减少1065.75万元,下降15.28%。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064.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9万元,增长20%;商品服务支出1405.03万元,比上年减少2306.05万元,下降62.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81.91万元,下降51.30%;其他资本性支出1659.82万元,比上年增加340.27万元,增长25.81%。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301.59万元,项目支出4607.22万元。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梧州宜居乡村工作。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6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17.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障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33.7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障支出。

5.行政运行616.0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发放的工资性支出;按规定标准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综合储备中心建设、水利局水政执法、西江叉河桥至角嘴岸坡整治II工程建设、河道采砂规划工作、水利工作管理等方面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

7.水利工程建设1339.85万元, 主要用于西江叉河桥至角嘴岸坡整治II期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

8.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327.3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管理单位日常维修养护及城市防洪设施正常维护等支出。

9.水利前期工作206万元, 主要用于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城市水利规划编制。

10.水利执法监督283.05万元, 主要用于水政执法人员经费支出及苍海湖专项整治行动等支出。

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29.5万元,主要用于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梧州市入河排污口水质检测、梧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等支出。

12.防汛646.70万元, 主要用于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山洪灾害防治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购置、梧州市江河警戒水位拟定项目、防洪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等方面支出。

13.农田水利60.85万元, 主要用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

14.其他水利支出1064.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综合储备中心建设等支出。

15.住房公积金106.9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1.59万元,比上年减少132.29万元,下降9.22%,主要是年中人员调动,减少财政工资性支出和减少退休人员财政工资统发等。

其中:人员经费1218.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同期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同期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万元,与去年同期对比下降22.8%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91万元,比去年减少2.57万元,下降22.8%,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91万元,比去年减少2.57万元,下降22.8%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按照公务接待要求,用于局机关开展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水利安全检查、水库治理、河流治理以及与有关部门发生的水利工作协调检查调研等发生的公务接待开支。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16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年度预算安排。2017年,梧州市水利局7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次,人次65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水利部、珠江委、水利厅等上级部门前来进行防汛、抗旱、防台风等督查、检查业务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4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3.1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委托业务费工程抽检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93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截至20171231,资产原值合计1853.37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40.6万元,(2)通用设备13.00万元,(3)专用设备1060.56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1.1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8.1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33.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3.0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完成了绩效目标水政执法工作经费70万元。通过使用该笔资金,我局依法受理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数,进行执法巡查,查处非法采砂船、运输船, 依法查处水事案件,以减少水事违法,保护合法人权益。通过严厉打击,加强执法巡查,保障堤防、行洪、航运以及水工程等设施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