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梧发〔2010〕7号),设立梧州市交通运输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制定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等行业科学发展规划,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实施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及公交运输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及公交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实施城乡客运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道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船舶跨县(市)运输、出入境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4、指导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5、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市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8、依法管理全市公路(含治理权限范围内公路超限)、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9、指导协调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港口码头建设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市交通运输局编制26个,在编23人;其中行政24个、后勤2个,内设8个科室;市港口办编制3个,目前在编3人,无内设机构;市公路管理处编制18个,在编17人,内设3个科室;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编制37个,在编32人,内设6个科室;市港航管理处编制25个,目前在编18人,内设4个科室;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5个,目前在编4人,无内设机构。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三年一工程”活动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安排为16项,预计全年累计完成投资4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37.1%。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市环城高速公路省际通道路段12月22日建成通车。积极推动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蒙山段)大规模动工建设、信都至梧州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等工作。梧州港塘源综合码头加快推进工可阶段前期工作。大利口码头3#、4#泊位已完成施工招投标,正办理开工备案等手续。龙圩经大坡至新地公路、G355苍梧梨埠至昭平马江公路等项目正在有序加快施工。G207东绕城过境公路开展路基、桥涵施工,梧州至藤县藤州镇公路完成项目驻地建设,力促沿线县(区)政府加快征地拆迁工作,以使项目进一步打开施工面。龙圩综合客运枢纽站客运大楼及附楼等主体建筑已封顶完工。机场迁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已全部完成,进入航站楼、航管楼等主体建设阶段。“第一公里·桥”惠民工程全市累计开工347座,占全年奋斗目标302座的114.9%;累计完工306座,完成101.32%,累计完成投资额7101.3万元。交通基础设施扶贫脱贫攻坚项目1—12月完工150个,在建122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
(二)公路水路货运周转量取得新突破。预计全市全年完成公路运输货运量5424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593793万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8.63%与8.73%。完成客货运周转量607813万吨公里,同比增长8.37%。完成公路客运量1616万人,同比下降4.38%;完成客运周转量140200万人公里,与去年同比下降4.99%。预计全年可完成水路货物运输量2638万吨,运输周转量69.37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0%和13%。预计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362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64万TEU,同比分别增长7%和22.3% 。
(三)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全市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为88.5%。出台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落地实施。有序推进智慧交通项目建设。优化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保障交通行业健康安全生产。
(四)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推进。落实公交公益补贴政策,优化红岭片区公交线路,出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全力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重建、窄路拓宽、安防工程以及连通工程以奖代补等项目建设。
(五)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加强对交通运输部门涉农资金和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管。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巩固反腐倡廉取得的更大的成果。
第二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999.23万元,比上年减少4837.45万元,下降44.63%。
1.财政拨款收入4260.61万元,占收入决算71.02%,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是市交通局行政运行及港口办运行费用277.27万元、对城市公交车、农村道路水路客运和出租车的燃油补贴及退坡资金1350.41万元、对梧州市内河船型标准化改造补贴64.73万元、2016年公路水路以奖代补资金35.00万元、梧州市公交总客运量和特殊人群免费乘城区公交车人数调查资金24.00万元。对公交车进南站财政补贴19.20万元、拨驾驶员考试补助费用15.23万元、2017年违法三轮车整治经费10.00万元、第一公里桥经费8.00万元、2017年美丽乡村道路硬化经费3.00万元以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转移性支付资金2453.7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占收入决算0.05%,为市交通局拨入市港口办经费补助 。
3.其他收入 187.20万元,占收入决算3.12%,为市发改委等其他部门拨入专项经费。
4.上年结转和结余1548.42万元,占收入决算25.81%,为以前年度交通项目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二)支出总计5999.23万元。比上年减少4837.45万元,下降44.6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00万元,占支出决算0%,主要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比上年减少8070.4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调整到交通运输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3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本级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38.9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自2017年开始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5万元,主要是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用于按国家规定缴交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09万元,下降17.08%,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及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数调整。
4.交通运输支出4064.66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比上年增加100%,主要从2016年度的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调整到此项目核算,其中:行政运行293.96万元、机关服务29.11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4.36万元(包括:对公交车进南站财政补贴19.20万元、2017年违法三轮车整治经费10.00万元、2016年公路水路以奖代补资金25.16万元),对城市公交车、农村道路水路客运和出租车的燃油补贴及退坡资金支出1359.01万元(包括:对城市公交车的燃油补贴1196.60万元、对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32.70万元、出租车退坡资金支出129.71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240.27万元(包括:拨付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支出472.80万元、拨付长洲镇、倒水镇和夏郢镇3个交管站运行经费支出47.80万元、拨市公路管理处运行经费支出350.06万元、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运行经费支出572.73万元、市港航管理处运行经费支出419.10万元、市质监站的运行经费支出64.19万元、拨龙圩区交通局专项工作经费32.70万元、拨蒙山建制村大明-河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60.00万元以及安全、应急工作经费、交通专项检查、扶贫等专项经费220.89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2.73万元(包括:第一公里桥经费支出8.00万元、对梧州市内河船型标准化改造补贴支出64.7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25.53万元,主要是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5.43万元,增长27.01%,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及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6.年末结转和结余1859.9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6.61万元,比上年减少3967.39万元,下降48.96%。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345.10万元,比上年增加16.18万元,增长4.92%;商品服务支出11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2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24万元,比上年减少97.65万元,下降70.31%;其他资本性支出98.96万元,比上年减少40.44万元,下降29.01%。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598.14万元,项目支出3538.47万元。
(一)基本支出59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14.46%,具体如下: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93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行政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523.53万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06.3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79.2万元、机关服务27.17万元、公路运输管理15.23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17.16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出25.53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办行政人员按规定比例提取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353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85.54%,具体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3538.47万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4.3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4.76万元、公路运输管理15.23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4.36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3381.39万元(包括对城市公交的补贴1196.60万元、对农村道(水)路客运的补贴32.70万元、对出租车的补贴(退坡资金)129.71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022.38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2.73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14万元,比上年减少120.49万元,下降16.77%,主要是从大局出发,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386.34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5.10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2万元;公用经费21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及其他资本性支出211.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比去年减少1.9502万元,下降46.62%,主要是实行公车改革后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比去年支出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比去年支出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比去年减少1.949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实行公车改革后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无增减变动,比去年减少0.0006万元,下降0.03%,与去年基本持平。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交通运输局机关、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市交通运输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费用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因为保有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由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8次,人次249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交通厅各部门的专项检查组、召开全市交通工作会议接待各部门、每季度安全会议接待开支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47万元,比2016年减少39.06万元,下降15.59%。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从大局出发,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6162.41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5518.02万元;(2)通用设备529.92万元,(3)专用设备37.69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6.7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6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1.法治、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工作经费3.60万元,实际支出2.80万元,立项背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推动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大力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及普法活动经费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共2.80万元,直接用于征订普法教材、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费、聘请法律顾问费等开支。效果: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各类敏感事件稳妥处理和社会矛盾化解,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市交通战备渡排、码头维护及管理费用12万,实际支出11.96万元,立项背景:根据《国防交通条例》要求,作为战备物质储备的战备设施要维持完整及正常使用,确保发挥其国防战备功能,战时设想桥梁炸毁后,利用战备码头和战备船舶将车辆、人员摆渡过河,达到迂回目的,因此要维持战备码头、船舶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符合国防战备要求。实施情况:2017年9月,战备渡排船舶修理项目由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采购代理单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招标,2017年11月获得渡拖125、126,广西车渡1642、1643的船舶检验合格证书,保证战备设施正常使用,具有战备功能,达到了应有的社会效益。效果达到了该项目立项时的要求,作为战备物质储备的战备设施要维持完整及正常使用,确保发挥其国防战备功能,战时设想桥梁炸毁后可以利用战备船舶正常将车辆、人员摆渡过河,战备码头及附属设施维持正常使用,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