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对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负责园区内党建和群团工作。2、负责拟定不锈钢工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法制订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4、按照规划和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协助相关城区征收土地,代理和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有关手续。
5、依据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各类项目的规划、建设、环保等报批工作;协助办理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不锈钢工业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物业的管理。
7、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8、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9、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服务局。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核定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0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编制在职4名,全额事业编制在职4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在职2名。另外,市组织部委派1名工作人员到园区工作,园区通过投融资平台公司-安邻公司聘请工作人员14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园区的企业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整改提升等各项服务工作;
2、做好园区经济发展的服务工作;
3、管理不锈钢工业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4、做好2017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二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06.90 万元,比上年减少1545 万元,下降93.53%。
1.财政拨款收入 106.90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545 万元,下降93.53%,主要是少了2016年用于支付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安置费用1500万元,而2017年没有这笔费用(因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对企业补助)。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此项事业基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 106.90 万元。比上年减少1544.7万元,下降93.5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0.5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员工的工资。比上年减少51.23 万元,下降38.87%,主要是人员减少。
2.事业单位医疗5.0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上交的职工医疗保险。比上年减少0.62万元,下降10.88%,主要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13.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8.08万元,增长155.38%,主要是2014年10月-2016年9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7.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10.45%,主要是人员减少。
5.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按额度使用资金,2017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6.90 元,比上年减少1544.7万元,下降93.53%。
一)按支出经济分类看,
1.工资福利支出96.07万元,比上年减少46.23万元,下降32.49%,包括:
1)基本工资61.04万元;
2)奖金1.80万元;
3)社会保障缴费19.1万元;
4)绩效工资14.13万元;
2. 商品服务支出2.86万元,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100%,包括:
1)办公费1.53万元;
2)公会经费1.33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97 万元,比上年减少0.93 万元,下降10.45%。
二)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06.9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0.57 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员工的工资。
2.事业单位医疗5.0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上交的职工医疗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13.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6.90 万元,减少1544.7 万元,下降93.53%,主要是少了2016年用于支付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安置费用1500万元,而2017年没有这笔费用,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4.04万元,包括:
1)基本工资61.04万元;
2)奖金1.80万元;
3)社会保障缴费19.1万元;
4)绩效工资14.13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97 万元;
二)公用经费 2.86 万元,包括:
1)办公费1.53万元;
2)公会经费1.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33.14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23.84万元,(2)家具、用具、装具等 9.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增加专业名词解释,专业名词解释可参考对口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