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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材料

发布时间 : 2018-07-25 09:20:36 来源 :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 : 12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

3.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4.组织编纂《梧州市志》、《梧州年鉴》、部门志及专业志等;整理编辑出版地方旧志;编辑地情资料书籍。

5.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及市情资料。

6.对县级以上(包括部门)的地方志书严格审查验收。

7.加强队伍建设,搞好地方志及年鉴撰稿人业务培训。

8.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10.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编办文件精神,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联络指导科、编辑出版科2个内设机构。2017年度在职在编人数10人 ,其中参公人员8人,工勤人员 2人。退休人员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度,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大力度编辑完善第二轮《梧州市志》稿,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编纂出版《梧州年鉴·2017》。开展“一帮一联”扶贫、美丽乡村(扶贫)建设工作及党员入社区“双报到”工作。

第二部分: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3.73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万元,下降5.17%

1.财政拨款收入220.7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4.56万元,下降6.19%,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局发放,减少了退休人员工资收入。

2. 上级补助收入3.50万元,为上级业务单位拨付的开展相关课题和其他业务的资金,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57.14%,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3事业收入0万元,无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无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同。

5.其他收入2.1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168.83%主要是2017年该项增加了资料整理费、审稿费及市直机关工委下拨的党费。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同

7.上年结转和结余7.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2.21万元,下降23.04%,主要是业务支付增加,因此结余减少。

(二)支出总计233.73万元。比上年减少12.75万元,下降5.17%。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94.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及聘请专家的服务费,及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包含房屋维修维护、办公设备)等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20.78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各项办公费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62元:主要是按规定支出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上年增加9.89万元,增长362.27%。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残疾人保障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支出。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18.14%。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进行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3.27  万元,增长41.8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按规定进行调整。

6.结余分配4.43万元,为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比上年增加4.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将历年未使用完的相关单位拨付的资料费、课题费转入事业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5.4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0.36万元,下降65.61%,主要是未能及时支出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原因是项目业务及时完成,年内完成全部项目资金的支付。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16万元,比上年减少9.42万元,下降4.09%。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09.89万元,比上年增加2.29万元,增长2.13%;商品服务支出94.32万元,比上年增加13.59万元,增长16.8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2万元,比上年减少25.83万元,下降64.49%;其他资本性支出2.74万元,增加0.54万元,增长24.55%

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133.56万元,项目支出87.60万元。

1.行政运行192.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奖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5.21万元,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住房公积金11.08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与上年相同。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6万元,比上年减少17.73万元,下降11.72%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负责支付,及绩效工资比2016年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119.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同,都是1.29万元,比去年减少0.12万元,下降8.51%,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均为0万元,与去年持平,同比无变化,主要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预算均为0万元,与去年持平,同比无变化,主要是20162月起全市实行公车改革,我单位不再持有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均为0万元,比去年减少0.11万元,主要是20162月车改前产生的费用,20162月车改后未再产生此项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均为1.29万元,比去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77%,主要是尽量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因此未产生该项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20162月起,严格执行全市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单位没有保有车辆,也没有使用公款给私家车加油和维护,因此该项未产生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次,人次1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广西区内外修志同仁前来交流修志编鉴业务的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万元,比2016年增加9.56万元,增长223.89%。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交通补贴列入该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1231,资产原值合计20.4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16.67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 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7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1.第二轮修志工作项目财政拨款23.1万元。该项目实施进度正常,完成年初预定的评审工作计划。市政府于2017121214日召开《梧州市志》评审会,自治区有关专家和梧州市地方志学术委员会专家共同对志稿进行评审。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全市所有承编单位及广西区内外相关地级市地方志同仁参加会议。评稿专家共对志稿提出679项问题,并明确就存在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为保证志稿质量奠定了基础。

2.《梧州年鉴·2017》编纂出版项目财政拨款14.5万元。该项目实施进度正常,201712月,《梧州年鉴·2017》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印刷1000册。印刷质量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印刷质量参数。《梧州年鉴·2017》详实记载梧州2016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对各级党委政府起到了指导决策参谋作用,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和研究梧州提供最新的信息资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该科目为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缴费经费。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该科目为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住房公积金:该科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