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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7-24 12:04:46 来源 : 梧州市体育局 浏览 : 12

梧州市体育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县(市、区)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市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及各级业余体校的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梧州市体育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6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梧州市体育局机关;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梧州市体育场、梧州市游泳场、梧州市体育射击俱乐部、梧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5个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201712月,梧州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局所属预算单位有事业编制65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名。

(二)人员构成

201712月,市体育局行政编制内有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5人。局所属预算单位事业编制内有在职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48人;后勤服务人员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认真组织市体育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决策,通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立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参加“千个支部万名党员进社区双报到”活动、精准扶贫活动和“西江党旗红”党员志愿服务等方式方法,用党的方针政策武装广大干部职工头脑,理清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思路,加强体育干部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一是年内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会议4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学习贯彻9项内容。市体育系统“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20次,学习贯彻67项内容,累计864人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压缩会议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不搞超标准接待。三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扶贫攻坚工作。2017年,召开4局党组会议,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派出18名科级以上干部,与藤县象棋镇甘村131户贫困户(506人)、17户脱贫跟踪帮扶联系户(68人)结对帮扶,召开结对干部会议3次,到农户家中走访宣传扶贫政策386人次,发放强农惠农政策800余份,收集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2条,因户施策制定出帮扶措施累计215条,投入14000多元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以群众体育为抓手,打造群众体育品牌赛事

1.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2017年,市体育局以广西体育节梧州分会场、万村农民篮球赛、城乡万人气排球赛、千村万户体育系列活动等万人活动以及妇女趣味运动会、青年运动会、龙舟赛等传统赛事活动为载体,活跃城乡基层体育,带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配合2017年梧州市建城2200年系列主题活动,成功举办或承办了梧州市龙舟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称号活动、全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迪维特杯”2017全国场地越野争霸赛、“中国体育彩票杯”2017年中国-东盟国际体育舞蹈公开赛、2017 “梦想成真•一带一路”国际(梧州)青少年足球邀请赛、2017梦想成真国际足球(梧州)邀请赛暨梧州市职工足球赛及“粤桂杯”2017年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城市网球邀请赛、全国泳友畅游桂江、全国冬泳泳王争霸赛、全国冬泳趣味运动会等一系列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吸引了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香港、北京等国内外1万多名运动员来梧比赛。举办了梧州市足球联赛、七人制足球赛、2017年“百姓神威•好家庭杯”广西八段锦王民间争霸赛梧州赛区比赛、“中国体育彩票杯”2017年梧州市泳王民间争霸赛等多样化群众性体育赛事。2017年县级以上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80多项,其中国际性赛事3项,全国性赛事7 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体育比赛1000多场(次),50多万人直接参与,现场观众达100多万人(次)。通过大办赛事、办大赛事,办群众身边的赛事,努力扩大品牌赛事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促进了全市少数民族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青少年体育、残疾人体育、妇女体育、老年人体育取得新发展,我市组团参加广西第三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达到38%以上,推进了全民健身运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对建设健康梧州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一业多会”,加快推进梧州市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构建我市体育社会组织“3+N”发展模式,开展梧州市体育总会和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市体育产业协会筹备工作。2017年举办了8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市本级新增成立电子竞技、健身舞、如意广场健身舞等17个体育单项协会,新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1200人。2017年,我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00人,城市达到了每千人至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村达到每两千人至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与市卫计委共同编印《科学健身指南》1万册,赠送到全市各村、社区指导健身锻炼;筹措100多万元经费培育和扶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赛事活动。

3.  统筹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改善体育健身场地条件。2017年利用市本级体彩公益金投入全市“美好社区”建设与贫困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城区体育部门摸底排查,使每个城市社区达到至少5个晨晚健身点。全市预计完成体育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争取各级财政资金、鼓励民间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在各县(市、区)建设了村级篮球场35个、全民健身工程8个。在推进我市“美好社区”、“人文社区”建设中,落实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90万元,用于为各社区、贫困村赠送一批体育设施、体育用品。此外,市体育局还积极指导和促进全市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面向社会开放,争取到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超464万元,提高场馆利用率。

(二)改革创新,着力提高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

1. 贯彻落实市领导“避免我市竞技体育成绩大起大落”的指示精神,市体育局进一步完善了《梧州市备战广西第十四届运动会方案》工作方案。

2. 围绕备战广西第十四届运动会,推进我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体系的改革。借用梧州市第一中学的部分校舍和设施,与该校共建体育训练基地。通过此举,我市体校与教育部门达到了资源互补,促进了体教结合,达到“双赢”目的。落实自治区体育局基层体校强基工程“双百计划”要求,选定梧州市一中和梧州市新兴小学作为试点学校,建立新型体校,积极探索“体教结合”新模式,补齐业余训练短板,促进业余训练的发展。全年我市共有9个项目27名运动员被输送到广西体校和广西各项目中心训练。8名梧州籍运动员代表广西参加全国第十三届运动会5个项目比赛。

3. 创新观念,全面提高“梧州市队”竞技体育水平。打破以往“市队”由体校办的传统观念,运用财政补助和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办体育培训,促进“市队校办”、“市队联办”的竞争机制,扩大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材面,努力提高“梧州市队”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2017年我市派出381名运动员参加了20个项目的广西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共获得38枚金牌、39枚银牌、42枚铜牌的成绩;4名梧州籍运动员代表广西参加4个项目的全国年度锦标赛,获得18枚金牌,11枚银牌、10枚铜牌;1名梧州籍运动员代表中国参加亚洲青年蹼泳锦标赛,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

4. 与教育部门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市体校新校舍建设进度。2017年已完成项目立项、选址、可研报告审批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三)加快推进体育产业与健康养生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健康梧州建设

1. 根据《关于我市健康养生产业统筹发展工作专题会的纪要》(梧政阅〔201758号)会议精神,结合《广西体育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梧州实际,积极策划健康养生、休闲运动项目,以足球为龙头,努力打造全国闻名的公园式足球训练基地。梧州体育训练基地作为国家级足球训练基地,紧紧围绕《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出台的有利时机,结合自身优势,通过在梧州基地内改良足球场地草种、改善食宿环境条件、新建体能康复设施、新建人造草皮足球场、建设梧州军博园项目等举措,以主动、开放的思维对体训基地进行全方位的规划和设计,不断健全功能,提高环境品质,展现高标准的体训基地和良好的文化内涵,2017年已完成体能康复训练房建设和新建两块达到国际标准的人造草皮球场,与军博园共同申报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通过培育,梧州体育训练基地纳入了市三产入库单位。

2. 依托西江水资源及两岸丘陵地带优势,拓展水上健身休闲运动(游艇、摩托艇、皮划艇等)、山地户外休闲运动(登山、攀岩、山地越野车、山地马拉松等)、低空飞行运动(热气球、三角翼飞机、动力伞等),构建更具梧州生态人文环境特色的水、陆、空立体发展格局。探索体育、文化、养生、旅游等相结合的方式,以体育为本,共同把梧州市打造为全国著名的健康养生基地。

3. 继续加强体育彩票宣传销售。2017年我市体育彩票销售目标1.67亿元,已完成体育彩票销量3.09亿元。体育彩票销售归集的体彩公益金,将为我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体育对外交流合作频繁

1. 老年人体育对外交流活动频频。组织队伍到河南洛阳参加第28届洛阳银行牡丹杯全国门球赛,并获“优胜奖”;组织队伍参加中国夕阳红网举办的“慈利杯”全国门球赛,并取得第四名的好成绩,创造了梧州参加全国门球比赛历史最好成绩;组织队伍参加全球武当太极拳交流比赛获得两项集体赛冠军和两个个人单项冠军,梧州市被授予“武当太极分会”;承办了2017年广西老体协城际象棋交流赛,梧州市代表队取得了团体赛第一名,个人赛第二名、第六名的好成绩。

2. 校园足球交流活动增多。我市开展校园足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全覆盖。7月份我市在梧州体育训练基地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2017梦想成真•一带一路(梧州)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比赛吸引了来自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广东、广西、湖南、四川、贵州、重庆、云南、江西、新疆等地区的113支青少年足球队,将近3000名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到梧参加校园足球交流活动,我市还承办了广西“千里杯”中学生足球赛。

3. 体育交流合作加强。举办“粤桂杯”2017年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城市网球邀请赛,广东、广西、贵州三省区的16个城市组队来梧参加比赛,我市足球队参加广西足球超级联赛、广东冠军杯足球联赛均获得亚军,我市龙舟队参加茂名市龙舟比赛获第六名。市体育局与肇庆、云浮、茂名体育部门均签订了合作交流框架协议。

(五)体育宣传影响日益扩大

2017年,我市及各县(市、区)通过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除了在本地新闻媒体做到荧屏有影、广播有声、报纸和网络媒体图文并茂外,2017年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U14锦标赛、第五届妇女趣味体育运动会、中国·梧州“迪维特杯”2017全国场地越野争霸赛、梧州市龙舟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称号活动等体育赛事还多次获国家级媒体报道。全年市体育局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500多篇(条),点击浏览量超过4000万人次,其中全国级媒体92篇(条)、自治区媒体53篇(条)、国家体育总局网站8篇(条)、自治区体育局网站103篇(条)、“广西体育局”微信公众号39篇(条),向国内外宣传梧州的形象,打造城市名片,进一步扩大了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58.50万元,比上年减少614.25万元,下降16.28%

1.财政拨款收入2457.5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587.75万元,增长31.43%。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社保发放;二是市财政加大非税收入统筹比例,财政预算安排非税项目数减少。

2. 上级补助收入338.83万元,为事业单位获得上级部门的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24.34万元,增长2238.37%。主要原因是市体校获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去年相等,无增减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去年相等,无增减变化。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去年相等,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86.9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市体育局收到其他单位转来的赛事经费。比上年减少134.71万元,下降60.77%。主要是2016年有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项目收入,2017年没有该些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去年相等,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5.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391.63万元,下降83.49%,主要是2016年有广西第十三届区运会专项经费,2017年没有该项收入。

(二)支出总计3158.50万元。比上年减少614.25万元,下降16.28%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786.2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专项活动经费、体育场馆运行支出、体育训练、定额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失业险等。比上年减少1211.97万元,下降40.42%。主要是一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社保发放;二是2016年第十三届区运会专项资金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57万元,比上年增加38.43万元,增长224.21%。主要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由市财政与市社保局清算,2017年改由单位支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7.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单位负担部分的大病医疗统筹缴费。比上年增加5.02万元,增长22.60%。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38.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0.69万元,增长1.83%。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

5其他支出(类)545.01万元,主要为体彩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23.40万元,增长69.46%。主要是上级下拨的体彩公益金增加。

6.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去年相等,无增减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705.9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330.18万元,增长87.86%。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专项资金需在2018年支出。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2.77万元,比上年减少262.63万元,下降14.79%。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567.01万元,比上年增加16.27万元,增长2.95%;商品服务支出780.42万元,比上年减少49.56万元,下降5.9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5.14万元,比上年减少140.88万元,下降46.04%;其他资本性支出0.20万元,比上年减少88.47万元,下降99.77%。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575.67万元,项目支出937.10万元。

(一)行政运行149.86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局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奖励、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金牌战略等体育专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98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局年度运动员、教练员奖励。

(三)体育竞赛338.50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局第十三届区运会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奖金、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年度锦标赛名次奖和输送奖、区运会竞赛器材购置的质保金,市体校全区基层体校重点项目扶持。

(四)体育训练247.28万元,主要用于市体校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临时工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八大项目训练专项、奖励金和运动员伙食补助等。

(五)体育场馆471.99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场、市游泳场、市体育射击俱乐部等三个单位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市体育场机关后勤服务支出,市体育射击俱乐部的日常运转经费,市体育场、市游泳场场馆运行支出,市体育局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等。

(六)群众体育28.98万元,主要用于市体校绩效工资、抚恤金,市老体协在职人员工资和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老年人体育下乡和对外交流活动。

(七)体育交流与合作20.96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局全区体育系统记二等功集体和个人奖金、2016年梦想成真一带一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

(八)其他体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市老体协参加广西第七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专项。

(九)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92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射击俱乐部陆上游泳池维修改造,市体育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重大传统体育赛事和实施金牌战略专项。

(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7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系统预算单位在编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5.17万元,主要是市体育局机关在编职工单位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22.06万元,主要是市体校、市体育场、市游泳场、市体育射击俱乐部和市老体协等单位在编职工单位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三)住房公积金38.49万元,主要是体育系统各预算单位在编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45.01万元,比上年增加223.40万元,增长69.46%,主要是上级下达的体彩公益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5.01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45.01万元,包括市体育局2015年第四届广西万村农民篮球赛赛事补助经费、2017年青少年后备人才单位配套扶持等项目补助资金-全民健身活动赛事、20141-6月体彩公益金、20154-6月体彩公益金、20157-9月体彩公益金、201510-12月体彩公益金、20164-6月体彩公益金、20167-9月体彩公益金、201610-12月体彩公益金、20171-3月体彩公益金;市体育场20161-3月体彩公益金、20164-6月体彩公益金、20167-9月体彩公益金;市游泳场20147-12月和20151-3月体彩公益金、20161-3月体彩公益金、20164-6月体彩公益金、20167-9月体彩公益金;市老体协201610-12月体彩公益金;市体校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专项。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67万元,比上年减少194.45万元,下降25.25%,主要是2017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社保发放。

其中:人员经费55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9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75%,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相等,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预算相等,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73%,主要是市体育场为配合做好梧州建城2200年系列活动,承担全市体育赛事任务加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预期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等,无增减变化。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减少0.25万元,下降5.81%,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去年相等,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去年相等,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2.44%,主要是市体育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4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梧州市体育局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6万元,平均每辆0.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人次271次。主要用于接待来梧的上级部门或兄弟单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万元,比2016年增加10.11万元,增长227.19%。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按规定进行科目调整需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2676.5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332.14万元,通用设备296.95万元,专用设备996.22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1.2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4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以市体育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项目为例加以说明。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加人民体质,通过宣传报道、开展体育活动、开展培训班等方式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

2. 项目绩效目标

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参赛运动员100人、发放手册10000人,通过举办培训班、赛事活动、印刷科学健身指南手册等方式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健康梧州建设

3.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参赛运动员100人、发放手册10000人,通过举办培训班、赛事活动、印刷科学健身指南手册等方式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健康梧州建设。

4.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7年,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专项经费6万元,支出6万元,其中到各地参加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和联系督查全民健身项目差旅费0.42万元,接待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0.97万元(体育产业调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1万元。

5. 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较出色的完成了年度制定的绩效目标。自评总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反映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运动项目管理、体育竞赛、体育训练、体育场馆、群众体育、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