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基本情况
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个(梧州市残联本级),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梧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市残联为群团组织(参公),编制人数12人,实际在职在编人数11个,其中参公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机关内设办公室、宣文康复部、教育就业部、组织维权部、计财部五个职能科室。梧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人,实际在职在编人数2人。
2、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梧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9)承担梧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梧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为群团组织(参公),编制人数12人,实际在职在编人数11个,其中参公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梧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人,实际在职在编人数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我市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和梧州市8部委《关于转发〈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做好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
(四)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多头并措,想方设法推进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72.34万元,比上年减少800.46万元,下降35.22%。
1.财政拨款收入1,115.5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109.46万元,下降49.86%,主要是2016年梧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财政配套安排了土地使用金及项目前期经费共829.56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本年没有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本年没有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没有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其他收入项不具备延续性,2016年项目不延续到本年度。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度没有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35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310.5万元,增长670.63%,主要是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配套的前期经费结余。
(二)支出总计1,472.34万元。比上年减少800.46万元,下降35.22%。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67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及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履行服务残疾人职责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541.63万元,下降39.58%,主要是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资金2017年度没有安排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13.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73万元,增长15.18%,主要是职工工资调资晋级及绩效考评奖励的变化导致工资收入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的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45%,主要是职工工资收入增加调整了缴纳基数。
4.其他支出324.5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彩票公益金开展的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比上年增加315.52万元,增长97.23%,主要是本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的项目较多。
5.年末结转和结余301.7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576.21万元,下降65.63%,主要是去年末结余残疾人康复中心前期配套经费,本年末该经费已由财政收回。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残疾人联合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08万元,比上年减少539.22万元,下降38.92%。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250.39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0.06%;商品服务支出232.26万元,比上年减少237.49万元,下降50.5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8.33万元,比上年减少80.27万元,下降40.42%;基本建设支出86.71万元,比上年增加86.71万元,增长100%;其他资本性支出158.39万元,比上年增加158.39万元,增长100%。。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28.8万元,项目支出617.29万元。
1.行政运行302.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维护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机关服务66.2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经费。
4、残疾人康复59.4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及辅具安装维护等费用。
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0.3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补助及开展就业工作等费用。
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62.3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其他项目如日间照料中心经费,专门协会经费及残疾人法律援助经费等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5.1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8、事业单位医疗1.1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9、住房公积金13.1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4.52万元,比上年增加315.52万元,增长3,505.78%,主要是上年度结余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在本年度使用。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4.52万元。
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4.5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8万元,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4.62%,主要是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及日常使用办公品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20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45万元,比去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2.72%,主要是上级部门到梧州市检查工作次数增加,按规定只接待一餐后公务接待费仍比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一致,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预算一致,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71万元,比去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8.33%,主要原因是继续规范公车使用,减少公车使用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26万元,比去年增加0.36万元,增长72 %,主要是上级部门到梧州市检查工作次数增加,按规定只接待一餐后公务接待费仍比同期有所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49万元,平均每辆0.4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8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残联各部门到梧州检查工作时的接待用餐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8万元,比2016年减少0.32万元,降低1.68%。主要原因是: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364.15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60.78万元,(2)通用设备 98.21万元,(3)专用设备396.38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55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2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共组织对2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1.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基本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助残日慰问经费,由财政年初预算下拨的一般公共预算,共5万元。项目计划定于在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组织安排市残工委牵头到部分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慰问,同时组织一场全国助残日广场文艺活动。该项目共慰问了7个残疾人服务机构,160户残疾人家庭,在市政广场举办了一场文艺演出和举行了残疾人游园活动。通过每年在全国助残日举办系列活动,使得社会对残疾人的认可,也使得残疾人更多地走入社会,融入社会,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给予他们更大的帮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