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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7-07-17 10:34:23 来源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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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编制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部分的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人大设专门委员会6个: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下设6个科级机构:法制委员会综合科、财政经济委员会综合科、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综合科、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综合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综合科、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综合科。

(二)市人大常委会设办事机构4个: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并分别下设各科室:

1、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法规科、备案审查科

2、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选举任免科、代表联络科。

3办公室下设5个科:秘书科、人事保卫科、信访科、行政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4、研究室下设综合科。

三、人员编制

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含后勤事业编、后勤控制数)59人,聘用人员6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5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

1.筹备、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人大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1)2016年2月2日—4日在市文化会展中心举行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350人,列席123人。

(2)2016年9月26日—30日在市文化会展中心举行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代表349人,列席158人。

2.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情况和报告。

3.召开主任会议。共召开主任会议18 次,其中主任专题会议3次,汇报 38  项,共作出决议、决定12项。

(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1.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起草了《梧州市立法条例(草案)》。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经常委会两次审议,该条例草案经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于今年4月15日起施行。组织、指导《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经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该条例草案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通过。

2.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一府两院”10多件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三)决定重大事项

1.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编制“十三五”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提出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改进公众参与等审议意见,推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十三五”规划纲要。

2.审查批准计划和预决算。依法定期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针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四)开展监督工作

1.加强工作监督。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听取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作出核定政府性债务年度限额的决议,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三年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西江经济带梧州特色农业产业、饮用水安全与水污染防治、社会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发展教育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

2.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执法检查。

3、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年来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汇报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对“两院”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从组织上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行。

落实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从2016年1月开始,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组织进行宪法宣誓。同时,指导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规范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六)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1.健全代表履职机制。制定完善梧州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活动的开展。完善“两个联系”工作机制,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2.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5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82件,已全部交有关部门办理。

3.组织开展代表活动。2016年两次组织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调研视察和小组活动。2016年组织人大代表100多人次参加饮用水安全、安居工程等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近4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在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举办2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全员轮训工作。

4.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按“八有”标准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了“代表之家”。

(七)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与“三年一工程”活动,联系推进重点项目20多项,服务重点工业企业15家,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帮扶工作。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推动信访问题解决。201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98件,接待来访32批。

2.推进县乡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起草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若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方案,报经市委同意下发执行。认真抓好这两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五委一室”工作机构,配好配强工作人员,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抓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有关部署,常委会强化统筹组织、严格法定程序,着力抓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成立市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县(市、区)逐级建立选举领导机构,优化人员配备,强化队伍建设。换届选举工作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713.7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20.29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0.26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7.19

 

 

 

 

本年收入合计

1713.78

本年支出合计

 1727.7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18.55

年末结转与结余

 4.59

 

 

 

 

收入总计

1732.33

支出总计

 1732.33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

合计

财政拨款

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713.78 

1713.78 

 

 

 

 

 

 

 

 

 

 

 

 

 

  款

 

 

 

 

 

 

 

 

    项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06.33 

1606.33 

 

 

 

 

 

 20101

人大事务

1606.33

1606.33

 

 

 

 

 

 2010101

行政运行

1367.62

1367.62 

 

 

 

 

 

 2010104

人大会议

238.71

238.7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0.26

50.26

 

 

 

 

 

 21005

医疗保障

 50.26

 50.2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0.26

 50.2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19

 57.1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19

 57.1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19

 57.19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727.74

1336.12

391.62

 

 

 

 

 

 

 

 

 

 

  款

 

 

 

 

 

 

 

    项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20.29

 1228.67

391.62 

 

 

 

20101

人大事务

1620.29

 1228.67

391.62

 

 

 

2010101

行政运行

1381.57

 1228.67

152.9

 

 

 

2010104

人大会议

238.72

  238.72

238.7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0.26

   50.26

 

 

 

 

21005

医疗保障

 50.26

   50.2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0.26

   50.2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19

   57.1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19

   57.1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19

   57.19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713.7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1620.29 

 1620.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

 107.45

 107.45

 

 

7

 

……

24

 

 

 

 

8

 

按支出经济分类

25

 

 

 

 

9

 

一、工资福利支出

26

 618.27

 618.27

 

 

10

 

二、商品服务支出

27

 549.94

 549.94

 

 

11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

        526.77 

526.77

 

本年收入合计

12

1713.78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29

        32.76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18.55

 

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18.55

本年支出合计

31

 1727.7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年末结转和结余

32

 4.59

 

 

16

 

 

33

 

 

合计

17

 1732.33

合计

34

 1732.33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727.74

1336.12

          391.62 

 

 

 

 

  款

 

 

 

 

    项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20.29

        1228.67

          391.62 

20101

人大事务

        1620.29

        1228.67

          391.62 

2010101

行政运行

        1381.57

       1228.67

          152.9 

2010104

人大会议

         238.72

       

          238.7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0.26

          50.26

 

21005

医疗保障

         50.26

          50.2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0.26

          50.2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19

          57.1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19

          57.1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19

          57.19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1336.12

 1145.03

 191.09

工资福利支出

 618.27

 618.26

 

  基本工资

 365.76

 365.76

 

  津贴补贴

 192.36

 192.36

 

  ……

 

 

 

  ……

 

 

 

  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89

 9.89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8.33

 

 158.33

  办公费

 15.93

 

 15.93

  印刷费

 3.46

 

 3.46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

 

 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26.77

 526.77

 

  离休费

 56.41

 56.41

 

  退休费

 37.43

 37.43

 

  ……

 

 

 

  ……

 

 

 

  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32.76

  ……

 

 

 

  ……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国内贷款

 

 

 

  产权参股

 

 

 

  其他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支出

 

 

 

其他支出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

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3.45

8.3

7.18

0

7.18

7.97

21.83

8.3

5.57

0

5.57

7.96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

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计

 

 

 

 

 

 

 

 

 

 

 

 类

 

 

 

 

 

 

 

 

 

 

 

 

 款

 

 

 

 

 

 

 

 

 

 

 

 

 项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32.33万元,比上年增加191.49万元,增长12.42%。

1.财政拨款收入1713.7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18.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732.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4.24万元,增长6.4%。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620.2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大常委会日常行政运行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履行市人大常委会职责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  医疗卫生支出(类)50.2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本级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纳医疗保险金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57.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4.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7.7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618.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4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6.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7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示)。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336.12万元,项目支出391.62万元。

(一)基本支出1336.12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安排的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市财政公用定额标准而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391.62万元,主要是用于组织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召开,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全年学习、视察、调研、履职工作经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业务经费,开展有关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业务经费,六个专委及四个办事机构工作经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费,以及立法专项经费等。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3 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参加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全部车辆按照有关进行规定拍卖、调拨和处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9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8次,人次613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其中,因例行节约,执行有关规定,因公出国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务用车改革,与预算相比减少1.61万元,下降22.4%,与上年度相比下降9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有关接待管理办法,与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02万元,略有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09万元,比2015年减少81.66万元,降低29.91%。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科学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7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227.21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车辆0万元,(3)其他固定资产227.2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对项目支出的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9.1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全部完成。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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