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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7-17 10:30:48 来源 : 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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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 况

 

一、主要职能

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市纪委接受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察局仍属市人民政府序列,接受自治区监察厅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和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全市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定。

    8.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市行政监察的规范性文件。

    9.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情况

人员编制

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数

实有车辆数

  合 计

 

 

65

60

28

3

市纪委监察局

机关

全额拨款

50

49

28

3

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关

全额拨款

5

6

0

0

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10

5

0

0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1.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庸政懒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知识测试、党校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聚焦“六大纪律”,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1. 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责任清单追责问责促履责尽责。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通报、约谈、社会评价、检查考核等制度,加大“一岗双责”问责曝光力度。

2.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意见,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派驻机构在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途径和办法,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三)坚持从严查处,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1. 高标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深入开展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2.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和查处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3. 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认真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有关规定、权力运行监督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四)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化“下访”工作,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反映问题。强化办理,加强督办,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

2.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3. 加强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健全完善查办腐败案件的领导机制。

(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党风廉政宣传引向深入

1. 建立家庭助廉长效机制。深化“家庭助廉”“弘扬好家风传递正能量”等活动,通过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听廉政主题报告、发廉政微信短信、开廉政座谈会、编印教育读本等形式,推进家庭助廉活动深入开展。

2.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弘扬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3. 深化信息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加大信息报送力度。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082.5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75.67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1.22

四、科学技术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5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09

 

 

……

 

 

 

二十一、其他支出

    1.22

本年收入合计

1083.79

本年支出合计

   1150.5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208.31

年末结转与结余

   141.53

 

 

 

 

收入总计

1292.10

支出总计

  1292.10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083.79

1082.57

 

 

 

 

 1.2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08.88

 1008.89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008.88

 1008.89

 

 

 

 

 

2011101    

行政运行

  824.68 

  824.68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90.00 

   90.00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94.21

   94.2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59 

   25.59 

 

 

 

 

 

21005

医疗保障

   25.59

   25.5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5.59

   25.5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8.09

   48.0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8.09

   48.0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09

   48.09

 

 

 

 

 

229

其他支出

    1.22

 

 

 

 

 

   1.22

22999

其他支出

    1.22

 

 

 

 

 

   1.22

2299901

其他支出 

    1.22

 

 

 

 

 

   1.22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150.57

966.36

    184.2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75.67 

     891.46 

    184.21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075.67

     891.46

    184.21 

 

 

 

2011101    

行政运行

    891.46

     891.46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90.00

 

     90.00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94.21

 

     94.2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59

 25.59

 

 

 

 

21005

医疗保障

  25.59

  25.5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5.59

 25.5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8.09

  48.0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8.09

  48.0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09

  48.09

 

 

 

 

229

其他支出

 1.22

  1.22

 

 

 

 

22999

其他支出

 1.22

 1.22

 

 

 

 

2299901

其他支出 

 1.22

 1.22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082.5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1075.67

1075.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1

 

 

 

 

5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

 

 

 

 

6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

25.59

 25.59

 

 

7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4

48.09

 48.09

 

 

8

 

按支出经济分类

25

 

 

 

 

9

 

一、工资福利支出

26

602.33

602.33

 

 

  10

 

二、商品服务支出

27

322.93

 322.93

 

 

11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

200.52

  200.52

 

 

12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29

 23.57

  23.57

 

本年收入合计

13

1082.57

本年支出合计

30

1149.3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4

208.31

 

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5

208.31

 

3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6

 

 

33

 

合计

17

1290.88

合计

34

           1290.88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149.35

965.14

    184.2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75.67 

     891.46 

    184.21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075.67

     891.46

    184.21 

2011101    

行政运行

     891.46

     891.46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90.00

 

     90.00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94.21

 

     94.2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59

 25.59

 

21005

医疗保障

   25.59

  25.5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5.59

 25.5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8.09

  48.0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8.09

  48.0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09

  48.09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965.14

 802.85

 162.29

工资福利支出

 602.33

 602.33

 

  基本工资

 193.67

 193.67

 

  津贴补贴

 196.90

 196.90

 

  奖金

  51.02

 51.02

 

  社会保障缴费

  38.22

 38.22

 

  绩效工资

  99.28

 99.2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06

  17.06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18

  6.18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29

 

 162.29

  办公费

 13.74

 

 13.74

  印刷费

    0.30

 

    0.30

  手续费

    0.14

 

    0.14

  水费

    0.69

 

    0.69

  邮电费

    11.23

 

    11.23

  差旅费

    23.47

 

    23.47

  租赁费

    40.13

 

    40.13

  会议费

     4.54

 

     4.54

  培训费

    7.70

 

    7.70

  公务接待费

    4.24

 

    4.24

  劳务费

    1.62

 

    1.62

  工会经费

    13.27

 

    13.2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43

 

    11.43

  其他交通费

    24.92

 

    24.92

  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87

 

   4.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0.52

  200.52

 

  离休费

   16.67

   16.67

 

  退休费

  123.02

  123.02

 

  住房公积金

   60.04

   60.04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79

    0.79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24.08

 

 

0

 

 

16.68

 

 

0

 

 

16.68

 

 

7.4

 

 

 

15.67

 

 

0

 

 

11.43

 

 

0

 

 

11.43

 

 

4.24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类

 

 

 

 

 

 

 

 

 

 

 

 

 款

 

 

 

 

 

 

 

 

 

 

 

 

 项

 

 

 

 

 

 

 

 

 

 

 

 

 

 

 

 

 

 

 

 

 

 

 

 

 

 

 

 

 

 

 

 

 

 

 

 

 

 

 

 

 

 

 

 

 

 

 

 

 

 

 

 

 

 

 

 

 

 

 

 

 

 

 

 

 

 

 

 

 

 

 

 

 

 

 

 

 

 

 

 

 

 

 

 

 

 

 

 

 

 
 

 

      注:梧州市纪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8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04.83万元,增长10.71%。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82.57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1.22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单位基本账户利息。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208.3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只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50.57万元,比上年增加182.31万元,增长18.8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347.7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购买办公设备等开支。

2. 工资福利支出(类)602.33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152.43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8.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208.3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14万元,项目支出184.2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346.5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开支。

2. 工资福利支出(类)602.33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152.43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8.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纪委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公用经费16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用于机构正常运行的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市纪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43万元,平均每辆3.8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0多次,110多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市纪委“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5.67万元,比年初预算23.47万元减少7.8万元,同比下降33.23%。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30.27万元减少14.6万元,同比下降48.23%。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支出和2015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4.24万元,比年初预算7.4万元减少3.16万元,同比下降42.7%。比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7.44万元减少3.2万元,同比下降43.01%。主要是我委机关在2016年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规模,压减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3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16.68万元减少5.25万元,同比下降31.47%。比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万元减少18.57万元,同比下降61.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年初预算和去年开支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3万元,比年初预算16.68万元减少5.25万元,同比下降31.47%。比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万元减少18.57万元,同比下降61.90%。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委机关公务车由原来的11辆减少到3辆。而且我委机关一直以来都采取严格车辆日常维修审批、加强使用管理等措施,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9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19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减少)12.35万元,降低7.07 %。主要原因是:我委根据财务支出相关规定,制订完善相关经费支出监督管理机制。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三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的人数。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五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九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9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4.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0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理想的,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办案业务”项目绩效评价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其开展搜证、审讯等工作。2.收缴违法违纪款;3.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按《梧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关要求所有财政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规范支出,节约开出,提高公务卡结算,增加公务支出透明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按项目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的项目资金90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90万元,主要为办案点租赁费、办案差旅费、办案设备购置费等开支。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管理,合法支出、透明支出、节约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其开展搜证、审讯等工作,使整个办案过程更顺利进行。2.收缴违法违纪款项;3.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一般行政单位进行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其开展搜证、审讯等工作。2.完成收缴违法违纪款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自评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纪委监察局本级及下属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纪委监察局及下属行政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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