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
部门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2.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设计开发。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3.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资金投资计划。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和重要财经问题。
4.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5.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入境、出境、国内和边境旅游业务管理。负责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经营非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初审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指导市旅游质监所处理游客投诉。
6.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报考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调控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我委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
(1)行政单位1个,梧州市旅游发展委本级。
(2)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梧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梧州市旅游执法支队)。
2.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和梧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预算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预算管理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共有编制14人,行政编制13人,后勤人员控制数 1人。在职人员10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9人,后勤人员1人。梧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有编制5人,在职参公人员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旅游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旅游“十三五”规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快推动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开门红。
1.科学规划,谋划旅游发展格局
(1).开展旅游规划编制。2016年,我市编制完成了《梧州市旅游发展规划》、《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规划,指导县(市、区)和一批景区的旅游规划工作。完成了《梧州老城区旅游资源调查及业态分析》、《骑楼城旅游项目开发策划》等课题研究,组织开展编制《梧州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及做好乡村旅游集聚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研编制工作。
(2).加强项目前期、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推进河东老城区整合项目、苍海旅游度假区、西江泗洲旅游度假区、海军黄埔军事博览中心(梧州)基地暨黄埔青少年军校梧州分校、万秀区思良江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带、龙圩区四龙乡村旅游区、苍梧六堡茶生态旅游区、蒙山羽生谷休闲养生基地、龙汇水都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促进旅游项目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业态。苍海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
2.发展乡村旅游,推进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及旅游扶贫建设
(1).大力推进特色旅游名县工作。我市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蒙山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景区创建的帮扶和指导力度。精心指导蒙山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蒙山县完成了太平天国永安王城文化景区(一期工程)主体建设。全面推进西炮台公园、夏宜“醉美”瑶乡旅游景区主体工程建设,并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2).大力建设特色乡村旅游。2016年,苍梧六堡茶生态旅游区、岑溪市归义镇阳光生态园、长洲区农耕文化园等3个乡村旅游区获评为自治区四星级乡村旅游区,蒙山县龙汇水都获评为自治区五星级农家乐,长洲区龙之泉山庄、苍梧县六合农家乐等5个获评为自治区四星级农家乐,苍梧县茂圣有机生态茶场与茶旅游示范点、藤县桃园湖乡村旅游区等3个单位获评为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蒙山县长坪瑶族乡长坪村获评为广西特色旅游名村、龙圩区大坡镇料神村获评广西特色文化名村。目前,我市已有星级乡村旅游区10个,星级农家乐41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4个。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
(3).开展旅游精准扶贫专项工作。按照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的旅游脱贫攻坚部署,我市制定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贫困村发展旅游业实施方案》、《梧州市旅游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方案,启动了苍梧县沙地村等6个旅游贫困村的旅游扶贫开发建设。通过与各级旅游部门签订旅游精准扶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和完善旅游扶贫的工作机制,打造旅游产业扶贫的工作平台,确保旅游扶贫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联合市委组织部、广西大学等共同举办2016年梧州市旅游管理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专题培训班2期,大大提高我市旅游管理人员、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经营的能力,促进了全市旅游扶贫工作的开展。2016年,全市约有5000人通过旅游扶贫实现脱贫。
3.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景区品质提升
(1).不断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2016年以来,我市以便民为目标,加大投入更新完善了市区内旅游交通标识牌。岑溪旅游局在高速路筋竹服务区设立游客集散中心,对全区14个地市进行旅游形象宣传,提供旅游导览指引等服务工作,在倒水、同古、大坡等高速路服务区,骑楼城、龙母庙、石表山、白云山、梧州南站、李济深故居、苍海公园等设立梧州旅游导览图,更新骑楼城内景物介绍牌,使游客更清晰地了解到梧州旅游资源和风土人情,方便出行。
(2).加快旅游公厕建设步伐。2016年,我们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各县(市、区)新建、改建37座旅游公厕。将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工作与旅游厕所建设紧密结合,充分整合业主及各部门力量,超额完成旅游厕所建设任务。
4.多措并举,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成效显著
(1).引导优势资源,加强区内外推广。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参加乐游广西夏、秋、冬季推广活动及赴华北地区开展旅游推介活动,宣传推广我市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宣传展示我市旅游形象和城市魅力。
(2).立足区位优势,加强粤桂区域旅游合作。通过开展“千车万人游梧(州)茂(名)”活动、举办“茂名旅游(梧州)推介会”、“旅游扶贫乡村游”推介会,参加2016两广城市旅游合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宣传梧州旅游城市形象,加强了区域城市旅游合作工作。
(3).以多种形式强势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旅游宣传营销,加强与专业知名网站合作,强化梧州旅游目的地线上线下互动。同时充分利用南广高铁沿线城市平面媒体等资源,开展旅游形象宣传,积极开拓高铁旅游客源市场。
5.以节庆活动为着力点,旅游品牌打造日渐响亮
我们紧紧抓住国家旅游局提出的“岭南风光”、“茶叶之路”等美丽中国十大旅游品牌全球推广工程,进一步打造我市“原味岭南休闲梧州”旅游品牌,争取了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大力支持,成功举办2016年广西岭南风情旅游文化周活动。一年来,苍梧县举办了2016年首届苍梧县六堡茶文化旅游节、仙迹桃花岛旅游文化节,藤县举办了以“东方狮王出彩藤县”为主题2016年首届藤县东方狮王文化活动周、石表山景区的沙滩狂欢节,岑溪市举办南渡镇民俗文化旅游节,蒙山县举办了第一届长寿文化美食节、第三届“三月三”水韵瑶寨.电商旅游节、“蒙山.夏宜醉美瑶乡放赦节”等活动,万秀区骑楼城管委会充分发挥社团作用,围绕三月三、七夕、中秋等传统节日举行粤剧擂台赛、汉服秀、青春飙歌等主题活动,长洲区制定了2016年文化旅游活动方案,围绕乡村旅游做到月月有活动,龙圩区借助李济深故居景区举办多场鹿儿戏、八音演奏等非遗文化表演。通过整合文化、体育、商务等资源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事活动,吸引了大量游客到梧州旅游观光,积极地推动“原味岭南休闲梧州”的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提高了梧州旅游节庆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6.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旅游工作
为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梧州市着力推进旅游业与信息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快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旅游体验智能化的发展步伐,促进旅游业态向综合性和融合型转型提升。一是通过手机公众微信号不断推送梧州旅游信息,在梧州旅游微信公众平台上加入电子导游功能,将全市各大景区的360度全景图、导游词等信息上传到平台上,让游客们可以随时通过手机看景区,听导游词。二是引导旅游景区部门开发智慧导服系统,为游客提供更细化的讲解和导游服务。三是建设线上游客服务中心,运用“旅游+”的创新理念,积极发展游客服务中心网络化的功能。
7.旅游管理水平提升,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游客满意度排全区前列
(1).加强旅游管理,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在星级酒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中开展“创星评级”活动,在旅行社中开展依法规范经营整治活动,促进旅游企业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依法经营检查,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旅游志愿者、政务导游参与旅游管理及服务工作,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得到极大提高。
(2). 开展文明旅游专项工作,引导游客文明出行。与市精神文明办、梧州学院联合举办2016年梧州市“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征集“文明游客”,举办文明旅游演讲比赛等。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联合开展文明出境宣传教育活动,印发《文明旅游出行指南》三千册。
(3). 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我市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等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举办全市导游培训班,在梧州市、藤县、蒙山县举办三期旅游饭店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举办葡萄酒侍酒服务知识讲座,举办梧州市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培训会;在广西大学商学院、四川省旅游培训中心举办旅游人才培训班。提高导游服务水平,梧州正大国际旅行社林嘉怡等3名导游获“全国优秀导游”称号,金之旅旅行社吴晓春参加2016广西导游大赛获中文组总分第六名好成绩,并获得“广西金牌导游”称号。
第二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735.9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22.17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六、科学技术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5.71 |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十、医疗卫生 |
7.93 |
|
|
十一、节能环保 |
|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
|
十四、交通运输 |
|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789.99 |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15.15 |
本年收入合计 |
758.11 |
本年支出合计 |
818.7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1.54 |
上年结转 |
70.90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8.69 |
|
|
|
|
收入总计 |
829.01 |
支出总计 |
829.01 |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收入 合计 |
财政拨款 收入 |
上级补助 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758.11 |
735.94 |
|
|
|
|
22.1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71 |
5.71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71 |
5.71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1 |
5.71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93 |
7.93 |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7.93 |
7.93 |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93 |
7.93 |
|
|
|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729.32 |
707.15 |
|
|
|
|
22.17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668.32 |
646.15 |
|
|
|
|
22.17 |
2160501 |
行政运行 |
250.01 |
250.01 |
|
|
|
|
|
216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64 |
0.64 |
|
|
|
|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417.67 |
395.50 |
|
|
|
|
22.17 |
21660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61.00 |
61.00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15 |
15.15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15 |
15.15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15 |
15.15 |
|
|
|
|
|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818.78 |
326.25 |
492.53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71 |
5.71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71 |
5.71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1 |
5.71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93 |
7.93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7.93 |
7.93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93 |
7.93 |
|
|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789.99 |
297.46 |
492.53 |
|
|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667.99 |
297.46 |
431.56 |
|
|
|
2160501 |
行政运行 |
250.17 |
250.17 |
|
|
|
|
216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3.92 |
0.64 |
33.28 |
|
|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444.90 |
46.65 |
398.28 |
|
|
|
21660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61.00 |
|
61.00 |
|
|
|
2166004 |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
61.00 |
|
61.00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15 |
15.15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15 |
15.15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15 |
15.15 |
|
|
|
|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3 |
4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674.9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61.00 |
二、外交支出 |
19 |
|
|
|
|
3 |
|
三、教育支出 |
20 |
|
|
|
|
4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
|
|
5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 |
|
|
|
|
6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 |
5.71 |
5.71 |
|
|
|
|
十、医疗卫生 |
24 |
7.93 |
7.93 |
|
|
7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25 |
740.58 |
679.58 |
61.00 |
|
8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26 |
15.15 |
15.15 |
|
|
9 |
|
按支出经济分类 |
27 |
|
|
|
|
10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8 |
217.99 |
217.99 |
|
|
|
|
二、商品服务支出 |
29 |
521.40 |
460.40 |
61.00 |
|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 |
28.69 |
28.69 |
|
|
11 |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 |
1.29 |
1.29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735.94 |
|
32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33.43 |
|
33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33.43 |
本年支出合计 |
34 |
769.37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5 |
|
||
合计 |
17 |
769.37 |
合计 |
34 |
769.37 |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708.37 |
326.25 |
382.1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71 |
5.7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71 |
5.7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1 |
5.71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93 |
7.93 |
|
21005 |
医疗保障 |
7.93 |
7.93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93 |
7.93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79.59 |
297.46 |
382.13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679.59 |
297.46 |
382.13 |
2160501 |
行政运行 |
250.17 |
250.17 |
|
216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3.92 |
0.64 |
33.28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395.50 |
46.65 |
348.85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15 |
15.1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15 |
15.1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15 |
15.15 |
|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326.25 |
246.68 |
79.57 |
工资福利支出 |
217.99 |
217.99 |
|
基本工资 |
62.48 |
62.48 |
|
津贴补贴 |
71.12 |
71.12 |
|
奖金 |
42.18 |
42.18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7.72 |
17.72 |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
9.07 |
9.07 |
|
职业年金缴费 |
0.93 |
0.93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4.49 |
14.49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8.28 |
|
78.28 |
办公费 |
3.39 |
|
3.39 |
印刷费 |
1.76 |
|
1.76 |
手续费 |
0.14 |
|
0.14 |
邮电费 |
4.65 |
|
4.65 |
差旅费 |
28.61 |
|
28.61 |
维修(护)费 |
0.38 |
|
0.38 |
租赁费 |
0.64 |
|
0.64 |
会议费 |
3.37 |
|
3.37 |
培训费 |
27.52 |
|
27.52 |
公务接待费 |
2.97 |
|
2.97 |
劳务费 |
1.25 |
|
1.25 |
工会经费 |
2.07 |
|
2.07 |
福利费 |
0.26 |
|
0.26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50 |
|
0.50 |
其他交通费 |
0.28 |
|
0.28 |
专用材料 |
0.49 |
|
0.4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69 |
28.69 |
|
退休费 |
11.22 |
11.22 |
|
住房公积金 |
17.47 |
17.47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29 |
|
1.29 |
办公设备购置 |
1.29 |
|
1.29 |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
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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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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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待费 |
(境)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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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3.29 |
0 |
3.29 |
0 |
0.5 |
2.79 |
3.47 |
0 |
0.5 |
0 |
0.5 |
2.97 |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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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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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 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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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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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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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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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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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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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0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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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
61.00 |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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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004 |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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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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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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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29.01万元,同比减少437.89万元,下降34.56%。
1.财政拨款收入735.94万元,同比减少489.03 万元,下降 39.92%,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22.17万元,同比减少19.76万元,下降 47.12%,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政府的宝石节经费、组织部拨付的培训经费、市爱卫办拨付防艾经费、市发改委拨付的保障前期经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70.90万元,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 829.01万元。同比减少 765.57 万元,下降 48.32%。包括: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789.99 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日常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5.71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本级按国家规定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 7.93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本级按国家规定缴医疗保险、工伤生育险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5.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23万元: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0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6.25万元,项目支出382.1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
2.医疗卫生 7.93万元:主要用于按梧州市统一规定的比例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按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9.58 万元,包括:①行政运行支出250.1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梧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3.92万元:主要用于旅发委机关和委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旅游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保障旅游事业发展而发生的专项支出。③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95.5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旅游执法、人才教育培训、旅游信息化管理和旅游市场调研等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5.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6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61 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 万元,用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26.2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4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保障、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79.5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邮寄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公车改革之前的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公车改革前,我委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5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2.9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4次,人次18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为3.47万元,2016年预算总支出为3.29万元,上年总支出为10.75万元,与预算同比增加0.18万元,增长5.47%,上年同比减少7.28万元,减少67.72%。其中:
因公出国(境)没有安排经费,与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预算为0.5万元,上年支出为7.55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为0.50万元,预算同比没有增减,上年同比下降了93.37%。2016年2月实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车辆统一由车改办封存和拍卖,我委根据发改委(梧发改法改〔2016〕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审并移交到车改办统一封存。
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为2.79万元,上年支出为3.2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为2.97万元,预算同比增长6.45,上年同比下降7.18%。根据新预算法相关规定,2016年我委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委制订了公务接待管理条例,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尽量减少会议、培训、学习等接待活动,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厉行节约,压缩费用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17万元,比2015年增加9.50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增大。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2016年公车改革前,我委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我委根据发改委(梧发改法改〔2016〕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车辆已移交到车改办统一封存待处置中;单位暂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9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5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梧州旅游推介、参展、宣传经费方面,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通过参加乐游广西夏、秋、冬季推广活动及赴华北地区开展旅游推介活动,宣传推广我市“原味岭南休闲梧州”旅游品牌,进一步宣传展示我市旅游形象和城市魅力,深挖“岭南文化”内涵方面还有广阔的空间,只有不断深化内涵,持续开展整体宣传和营销,才能真正打造成深入人心的文化品牌,从而进一步提高梧州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