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2016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
十六、住房公积金
十七、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十九、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第一部分:概 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承担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分析、公开及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维护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工作。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机要、档案、统计、保密、信访、会务、接待、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以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综合调研工作。
2、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外事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及考核;指导本系统基层建设。
3、财务科。
负责拟订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本级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对固定资产、装备进行资产财务账目的管理,进行固定资产和装备的价值核算;负责组织部门经费预算、决算编审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所属机构的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4、法规科。
拟订法制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承担指导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工作。
5、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
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管理直销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指导、督办本系统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执法办案工作。
6、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协调指导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指导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指导监督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8、登记注册管理科(加挂“小个专”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组织指导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依法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登记的业务指导;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做好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的行政许可业务指导工作。
9、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
拟订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对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黑名单”制度;承担与其他政府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参与和指导查处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擅自从事相关违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0、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核准广告经营资格;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违法案件以及其他商标广告违法案件;指导广告行业发展;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及著名商标申报工作。
11、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科。
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测工作;负责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2、信息化管理科。
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信息化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维护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完善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党群、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其他事项
1、直属机构有关事项。
(1) 设立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本级登记名称的预先核准、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及提供企业信息咨询服务。
(2) 设立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及新兴行业等具有特色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3) 设立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专业办案工作。
(4) 设立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指挥、调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和电话平台运行,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工作和网络体系建设。
2、派出机构有关事项。
(1) 设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秀区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辖区权限内工商行政管理相关工作;下设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专业办案工作。
设南中、大东、万秀、蝶山、新兴、莲花山、夏郢等7个工商行政管理所,为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秀区分局的派出机构。
(2) 设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洲区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辖区权限内工商行政管理相关工作;下设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专业办案工作。
设长洲、大塘、倒水等3个工商行政管理所,为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洲区分局的派出机构。
(3) 设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圩区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辖区权限内工商行政管理相关工作;下设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专业办案工作。
设龙圩、林水、新地、大坡、广平等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为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圩区分局的派出机构。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工商系统按2016年12月底基本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单 位 |
人员编制数 |
年末实有人数 |
遗属 |
|||||
小计 |
行政编制 |
工勤编制 |
小计 |
在职人员 |
离休人员 |
退休人员 |
||
梧州市工商局 |
279 |
279 |
|
244 |
244 |
|
1 |
3 |
四、2016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是“十三五”实现开门红的一年,梧州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梧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抓改革、促发展、强队伍,勇当释放改革红利的先行军、激活市场活力的突击手,为梧州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简政放权取得新突破。
——完成两项“硬任务”:10月1日,与全区同步,整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全面启动“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12月1日,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至12月31日,共发出企业“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执照2222张,个体户“两证整合”执照1376张。
——全面落实《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批201项,前置审批事项减少85%;全面开放市、县两级企业名称库,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名称对外查询服务;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全市实现80%当日领照甚至当场领照;探索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程序改革。2016年,注吊销企业合计7928户,同比增长23.7%。
——启动“全城通、就近办”改革,全面构建“登记区域无限制,服务区域全覆盖”的工商登记新模式;积极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改革的探索部署,12月26日,发出梧州市首张电子营业执照,为我市开启“互联网+政务”新时代奠定良好基础。
——牵头组建梧州市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苏颖副市长担任召集人,通过加强对新常态下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通过一年的努力,优化了全市市场准入环境,促进了新旧动能的转换,增强了市场主体“获得感”。2016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67万户,同比增长2.1%,平均每个工作日“诞生”67个市场主体,企业活跃度保持在78%左右,创造就业超过4.13万人。
(二)监管执法取得新成效。
——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有效实施。2015年度企业年报应报2.53万户,已报2.23万户,公示率为88.10%;个体工商户年报应报6.39万户,已报4.84万户,年报率为75.71%;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应报0.16万户,已报0.14万户,年报率为90.49%;分别超额完成年报任务的5.1%、7.71%和7.49%;企业年报公示率全区排名第6,处于中上水平。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抽查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抽查流程,全市27414户企业、70817户个体户、1695户农合社被列入抽查对象;36个部门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初步实现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全区率先实施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由工商部门牵头、国税、人社、环保等12个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市区共801户市场主体被列为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首次引入专业机构协助检查,根据专业审计报告得出的检查结果更加权威。
——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初见成效。建立“双告知”机制,定期通过梧州市企业审批信息推送平台或文书函告等方式,将后置经营户的登记信息抄送到食药监、文化、质监等审批部门,截至12月底,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资料16593条;加强失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向协同监管单位推送市场主体失信信息18687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申请103人次,18687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513户市场主体被联动响应实施限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
——全力做好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召开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联席工作会议,高规格推动全市无照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信息抄告平台作用,通过与公安、环保、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既有分工、又不失紧密合作的执法方式,卓有成效地推进全市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2016年,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37件,没收金额27.59万元,罚款金额40.9万元,成效显著。
——吊销僵尸企业工作成效显现。在全区率先出台《梧州市工商局开展对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被自治区工商局作为专项清理工作样板使用。对377户企业进行排查,依法对322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清理比例达85.41%。经过指导,大部分企业补办了企业年报和税务申报手续,专项清理工作达到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良好效果。
——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开展“红盾护农”、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格式合同等专项行动。对87批次的农资进行检测,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93.1%;监测广告25000多条(次),查处广告案件21起,罚没款57.89万元,处理广告投诉14件;对市区21家旅行社进行调查摸底,对8家旅行社进行抽查,引导旅行社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9件,罚没款11.66万元,没收侵权酒类商品499瓶,侵权卷烟1485包。
严厉打击传销,捣毁传销窝点10个,清查出租屋18户,刑事拘留传销骨干2人,逮捕2人,解救受骗人员8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4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目前,全市有社区(村)962个,其中957个社区(村)无传销,达到99.48%。
开展房地产中介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对全市126家房地产中介开展专项整治和巡查;抽检车用汽油6批次,车用柴油3批次,查扣103.97吨不合格燃料油。
(三)优化服务取得新进步。
——推进实施商标强桂战略。围绕品牌经济发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对梧州商标保护和服务能力,加强梧州老字号商标的注册保护;积极做好“六堡茶” 地理位置保护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准备工作;目前我市商标有效注册量为4280件,同比增长11.63%;广西著名商标38件,其中2016年新申请商标7件,“天誉茶业”、“旭平首饰”、“三鹤药业”等16件商标申请重新认定广西著名商标,均获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确认。
——服务各类经济主体发展。全面落实《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帮助广西梧州六堡茶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田七日化有限公司、梧州市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设立登记、资产重组的登记指导;开展服务台商台企的“六个一”活动;配合做好梧州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等24个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做好市小微企业名录库的建设工作,助推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开通企业融资便捷通道。积极搭建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等融资服务平台,为49家公司办理76宗股权出质登记,出质股权数额为320.53亿元,被担保债权金额为20.53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7份,抵押登记金额4.17亿元,抵押物价值15.52亿元。
——激活“小个专”红色引擎。11月4日,梧州市“小个专”党委正式成立,标志着梧州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领域延伸,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开展“党旗领航、促进双创”活动,加强“小个专”党建“两个覆盖”,全市成立“小个专”党组织63个,培育“小个专”党建示范点13个,党建指导站48个;开展“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培训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培训“小个专”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612人;引导318名党员开展“小个专”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的“三亮”活动,“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逐渐凸显。
——精准扶贫落实到位。根据市委统一安排,派出7名骨干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扶贫队员、派出1名年轻同志到社区担任社区党建第一书记,增派了9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到挂钩联系的贫困村。在“双联系”活动中,按照“321”干部帮扶机制,党组成员联系群众都在2户以上,科级干部负责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共24名干部分别与30名贫困户结成对子,开展脱贫攻坚活动。目前,联系的贫困村中,有3个村已脱贫,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消费维权水平得到新提升。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深入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创建了1条示范街,26家诚信经营示范店;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创建工作,继续扩大“五进”发展规模,积极发挥12315“五进”进行业协会在消费维权方面的作用,创建了建材协会、保险业协会和两广商会。
?——全面推进“互联网+消费维权”体系建设。3月18日,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与自治区工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平台成功对接,完成了12315投诉举报系统从自治区工商局到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局以及工商所的四级贯通,实现了监管数据集中、投诉举报快速分流转办、全程跟踪督办、统一调度指挥等综合功能。2016年,受理消费者投诉量2384起,同比下降46.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87万元。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以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百姓关注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十二大类81批次抽检,并对27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立案查处;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行业商品进行监管,共抽检热轧带肋钢筋10个批次,汽车轮胎4个批次,汽车载重轮胎2个批次。
——充分发挥消协作用。为引导老年消费者理性选购消费品、科学安全消费,提升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10月21日,梧州市首个专为老年人服务的消费教育基地,在梧州市老年大学挂牌成立,百场消费教育大讲堂走进老年大学首讲开课。
(五)队伍作风建设呈现新风气。
——“两学一做”有声有色。全局党员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运用上“廉政党课”、“道德讲堂”、“红盾讲坛”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宣誓”、“专题研讨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共组织学习系列讲话7次、组织开展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的专题党课活动3场、主题研讨活动4次。
——干部培训丰富多彩。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搭建培训平台,激发干部学习内在动力;派出6名处级干部参加处级干部培训班,80余人次到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浙江大学学习;组织160名执法骨干到暨南大学参加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34名公务员参加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全员网络教育培训参训率达100%。
——党风廉政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全市58个乡镇(街道)的404个村(社区)当中已申领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的企业主进行调查询问共2291人次,占2013年以来全市发放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户数的58.6%,全面完成了两个“40%”和一个“二分之一”的任务;成立检查组先后9次检查各工商分局、工商所的财务账目,了解公款开支使用情况,防止违规开支使用公款行为,全局“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62.83%。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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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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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4055.0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714.50 |
|
二、事业收入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55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07.58 |
|
四、其他收入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09.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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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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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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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收入合计 |
4055.04 |
本年支出合计 |
4099.53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
上年结转 |
49.30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4.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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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4104.34 |
支出总计 |
410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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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收入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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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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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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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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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4,055.04 |
4,055.0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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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66.14 |
3,666.14 |
|
|
|
|
|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3,666.14 |
3,666.14 |
|
|
|
|
|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3,535.15 |
3,535.15 |
|
|
|
|
|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7.99 |
127.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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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1599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3.00 |
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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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55 |
67.55 |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7.55 |
67.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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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7.55 |
67.55 |
|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08.14 |
108.14 |
|
|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08.14 |
108.14 |
|
|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8.14 |
108.14 |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3.21 |
213.21 |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21 |
213.21 |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3.21 |
21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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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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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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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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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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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4,099.53 |
3,339.39 |
760.14 |
|
|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714.50 |
2,954.36 |
760.14 |
|
|
|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3,714.50 |
2,954.36 |
760.14 |
|
|
|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3,583.52 |
2,939.38 |
644.14 |
|
|
|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7.99 |
14.99 |
113.00 |
|
|
|
|
||
2011599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3.00 |
|
3.00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55 |
67.55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7.55 |
67.55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7.55 |
67.55 |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07.58 |
107.58 |
|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07.58 |
107.58 |
|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7.58 |
107.58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9.90 |
209.90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9.90 |
209.90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9.90 |
209.90 |
|
|
|
|
|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4,055.0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3,714.50 |
3,714.5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 |
67.55 |
67.55 |
|
|
3 |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0 |
107.58 |
107.58 |
|
|
4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1 |
209.90 |
209.9 |
|
|
5 |
|
|
22 |
|
|
|
|
6 |
|
按支出经济分类 |
23 |
|
|
|
|
7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4 |
2,319.39 |
2,319.39 |
|
|
8 |
|
二、商品服务支出 |
25 |
673.23 |
673.23 |
|
|
9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 |
732.21 |
732.21 |
|
|
10 |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
27 |
374.69 |
374.69 |
|
|
11 |
|
|
28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4,055.04 |
|
29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49.30 |
|
30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49.30 |
本年支出合计 |
31 |
4,099.53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2 |
4.81 |
||
|
16 |
|
|
33 |
|
||
合计 |
17 |
4,104.34 |
合计 |
34 |
4,104.34 |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4,099.53 |
3,339.39 |
760.14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714.50 |
2,954.36 |
760.14 |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3,714.50 |
2,954.36 |
760.14 |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3,583.52 |
2,939.38 |
644.14 |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7.99 |
14.99 |
113.00 |
|
||
2011599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3.00 |
|
3.00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55 |
67.55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7.55 |
67.55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7.55 |
67.55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07.58 |
107.58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07.58 |
107.58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7.58 |
107.58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9.90 |
209.90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9.90 |
209.90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9.90 |
209.90 |
|
|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3339.39 |
2944.95 |
394.44 |
工资福利支出 |
2213.31 |
2213.31 |
|
基本工资 |
767.35 |
767.35 |
|
津贴补贴 |
663.88 |
663.88 |
|
奖金 |
61.59 |
61.59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23.98 |
123.98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7.55 |
67.55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28.96 |
528.96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3.94 |
|
373.94 |
办公费 |
4.20 |
|
4.20 |
印刷费 |
5.42 |
|
5.42 |
手续费 |
0.05 |
|
0.05 |
水费 |
8.58 |
|
8.58 |
电费 |
29.07 |
|
29.07 |
邮电费 |
3.64 |
|
3.64 |
物业管理费 |
2.5 |
|
2.5 |
差旅费 |
19.38 |
|
19.38 |
维修(护)费 |
29.58 |
|
29.58 |
租赁费 |
0.77 |
|
0.77 |
会议费 |
0.06 |
|
0.06 |
培训费 |
5.86 |
|
5.86 |
公务接待费 |
2.36 |
|
2.36 |
专用材料费 |
2.20 |
|
2.20 |
劳务费 |
2.83 |
|
2.83 |
委托业务费 |
1.16 |
|
1.16 |
工会经费 |
28.01 |
|
28.01 |
福利费 |
0.53 |
|
0.5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88 |
|
10.88 |
其他交通费用 |
193.66 |
|
193.66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3.19 |
|
23.1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31.64 |
731.64 |
|
离休费 |
|
|
|
退休费 |
501.67 |
501.67 |
|
抚恤金 |
14.97 |
14.97 |
|
住房公积金 |
209.89 |
209.89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11 |
5.11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0.5 |
|
|
办公设备购置 |
20.5 |
|
20.50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35 |
0 |
30 |
0 |
30 |
5 |
32.63 |
0 |
27.64 |
0 |
27.64 |
4.99 |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类 |
|
|
|
|
|
|
|
|
|
|
|
|
款 |
|
|
|
|
|
|
|
|
|
|
|
|
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104.34万元,比上年增加376.58万元,增加10.1%。
1.财政拨款收入4055.04 万元,比上年增加327.28万元,增加8.78%,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49.30万元,主要是林水工商所办公楼建设未最后竣工结算,结转下一年度。
(二)支出总计4104.34万元,比上年增加375.78万元,增加10.07%。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3714.5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员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按照2016年度工商工作重点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3583.5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性支出;二是日常行政运行所需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和公用其他等公用经费支出;三是结合各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重点设立的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商事改革工作经经费、注册证照改革经费、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宣传教育培训经费、临时人员经费、林水工商所办公楼建设费、其他业务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99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的2016年基层工商补助经费和商事改革工作经费。
(3)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用于开展农村经纪人专项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7.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58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9.9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4.81 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9.53万元,比上年增加420.27万元,增加11.42%。
(一)按支出经济分类分
1、工资福利支出2319.39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767.35万元、津贴补贴663.88万元、奖金61.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19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3.56万元,主要是(1)为保障本局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机关职能工作效率,全局包括工商分局(所)聘请临时工40名,用于协助各部门做好内务管理工作,负责保安、清洁,确保本局内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用于支付临时人员工资和临时人员养老、医疗及失业社会保险金及加班费等52.03万元。(2)发放2015年绩效考评奖励508.45万元;(3)发放2015年公务员考核3.0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73.23万元,主要包括:
(1)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纸张笔墨等支出办公费32.24万元
(2)用于支付日常办公水费和电费支出37.65万元
(3)用于支付办公电话、公务信件邮寄等邮电费7.95万元
(4)用于单位公务执法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费27.65万元。
(5)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支出差旅费49.74万元
(6)用于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会议费4.41万元
(7)用于各类培训支出培训费41.83万元
(8)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福利费0.53万元
(9)维修(护)费支出59.91万元,主要是林水工商所办公楼竣工结算20.57万元; 新地、大坡工商所维修8.61万元;万秀工商所维修费4.87万元;机关办公大楼各楼层维修费6.33万元等。
(10)工会经费28.01万元
(11)用于支付日常办公业务资料印刷费59.92万元
(13)用于支付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50万元
(14)用于支付日常业务开展所需劳务费用3.49万元
(15)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4.99万元
(16)用于支付银行结算手续费0.30万元
(17)用于专用办公设备耗材专用材料费6.21万元
(18)用于天眼工程网络线路和工商分局(所)光纤线路租赁费5.62万元
(19)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企业档案扫描服务费49.53万元;企业年报核查信息服务费9.5万元;涉案物资如钢筋、轮胎、成品油、机油等抽样检验费14.4万元等。
(20)公务用车改革后,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193.66万元。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万元,主要是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对定点挂钩联系的贫困村拨付扶贫款,如拨苍梧县不倚村宣传及补充办公经费4万元,京南寺垌村征地款项2.5万元和防护堤维护建设款1万元,儒垌村建设大社合水桥建设款4万元;岑溪市中庆村购电视机、办公耗材及养殖饲料扶贫款2.48万元,胜垌小学修路基金款2万元,百香果苗0.38万元及文体楼配套设施款1.5万元;蒙山县乐拥村维修村级设施等扶贫款4万元。另,八一节对驻梧子弟兵慰问款和党办帮扶对象慰问等款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2.21万元,主要是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501.67万元、抚恤金14.97万元、住房公积金209.90万元,还有独生子女保健费,职工探亲差旅费等5.6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74.69万元,主要支出是:
(1)房屋建筑物网建28.08万元,主要是林水工商所办公楼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2)办公设备购置费165.71万元,根据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和注册分局等部门报告,现有的部分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由于使用频率较高、年限较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机械故障,影响了设备的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为各机关各科室、三个城区工商分局和15个工商所破损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进行更换。
(3)大型修缮32.22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办公楼门前及二层维修工程款等。
(4)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6.38万 元,主要是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兴建天眼指挥中心工程项目63.5万元;本局增建网络安全系统第一期工程款22.88万元。
(5)专用设备购置62.31万元,主要是天眼工程监控设备款。
(二)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339.39万元,比上年增加401.63万元,增加13.67%;项目支出760.14万元,比上年增加18.64万元,增加2.51%。
1、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2939.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5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7.58万元和住房公积金209.90万元。
2、项目支出包括商事改革工作经费40万元、注册证照改革经费48.83万元、执法办案经费117.08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80万元、宣传教育培训经费30万元、对外交流培训费10万元、临时人员经费40万元、林水工商所办公楼建设费15万元、其他业务费278.23万元、农村经纪人项目3万元和2016年基层工商补助经费83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决算数为零。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9.3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64万元。其中: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业务以及查办各类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64万元,平均每辆1.2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 次,人次36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32.64万元,没有超预算数,比去年决算数87.8万元减少55.17万元,减少63%。其中公务运行维护费27.64万元,主要是经过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执法车23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4.99元,全年公务接待次数25次,接待366人数。“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43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96.41 万元,增加32.35%。主要原因是从2月开始,增加了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4.20万元、印刷费5.4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8.58万元、电费29.07万元、邮电费3.64万元、物业管理费2.50万元、差旅费19.38万元、维修(护)费29.58万元、租赁费0.77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5.86万元、“三公”经费196.02万元、专用材料费2.20万元、劳务费2.83万元、委托业务费1.16万元、工会经费28.01万元、福利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9万元和办公设备购置费20.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政府采购支出488.15万元,其中货物类314.04万元,工程类100.67万元,服务类73.43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程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部门查办案件使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8508.98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418.27万元,(2)通用设备1320.31万元,(3)专用设备123.03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99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2.42万元,(7)交通设备344.9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组织对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一、商事改革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目标主要是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的市场监管问题。制定、落实我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完成不少于市场主体(企业)总量3%的抽查任务,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督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使全市各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不低于83%。
项目财政拨款40万元,已于2016年内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推进顺利,完成程度优良。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根据《梧州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9月底前各部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工作方案);并常态化推进实施;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工作机制。2016年12月,自治区工商局组织的绩效考评组的现场核验、对梧州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评得分满分,顺利通过现场核验。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加快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的市场监管问题。梧州市工商局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并带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建立相应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初步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一)立项背景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本局各职能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执法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执法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各项执法工作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一系列的整治专项活动,准确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走私等违法违章经济案件,为市场流通环节无假货、无伪劣商品保驾护航,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透明、阳光的消费环境,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诚信经营和消费体系。
项目财政拨款117.08万元,已于2016年内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推进顺利,完成程度优良。
(三)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立足自身职能,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集中打击、整治一批无照经营行为;查处一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集中打击、整治一批2016年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开展农资商品、成品油抽检、抽样热轧带肋钢筋、汽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抽检;开展吊销僵尸企业工作;开展“红盾护农”、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格式合同等专项行动;开展房地产中介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6年,我局立案474件,结案作出行政处罚472件,其中320件为僵尸企业吊销案件。2016年全年罚没款入库82.93万元,已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住房公积金: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3、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4、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年中追加的死亡抚恤金、增人增资和2016年中央补助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预算和自治区2016年基层工商补助经费。
十九、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自治区工商局补助农村经纪人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