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和梧州市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梧州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质量工作形势,推进质量兴梧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梧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协调开展梧州市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
(五)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
(六)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区域)技术标准研究及合作交流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核,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组织WTO/TBT有关技术法规的预警、通报。
(七)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及其服务技术机构、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组织计量比对,依法规范、监督商品计量。
(八)负责规划和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机构、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九)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
(十)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重大科研、技术引进和技术机构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市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梧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公开信息除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外,还包含2个独立核算的二层机构,分别为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梧州市计量测试所、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科技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法规监督科、食品科、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共11个科室。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是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二层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稽查一队,稽查二队。
梧州市计量测试所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二层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行秘科、业务科、力学科、长度科、电学科。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合计数27人, 其中行政编制数25人,工勤编制2人;编制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2人(调入1人,退休1人),与去年持平,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33人,比去年增加1人,聘用人员10人,与去年持平。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行政编制9人,后勤服务控制数1人;编制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行政在职人数9,后勤服务控制数1人;退休人员1人,其他聘用人员3人;
梧州市计量测试所事业编制31人,编制实有人数28人,退休人员18人,其他聘用人员1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质量兴梧”为主线,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1. 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突出质量创新元素,质量兴梧工作取得新成绩。围绕“十三五”规划确立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我科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创新性的组织开展品牌培育、质量奖励工作。顺应转型发展需要,积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名牌申报、质量奖评选工作中引入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逐渐使守信鼓励、失信惩戒成为一种常态。同时将质量评比表彰、质量标杆树立、质量品牌提升等工作聚集到农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上来,不断加大对传统优势特色和新兴产业的帮扶力度,潜心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2016年,市农业局帮扶藤县江口荔枝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登记证书;“岑溪古典鸡”通过地理标志技术审查,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荣获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蒙山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通过考核验收;梧州游泳馆荣获中国钢结构金奖;梧州六堡茶品牌价值达到15.79亿元,位列中国茶叶区域品牌价值第二十八位;梧州新增7家企业上榜2016年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名单。与此同时,市商务局组织企业参加广西壮族“三月三”电商节活动,梧州分会场的六堡茶、龟苓膏、冰泉豆浆等特色产品和网店分别被评为十大热销品牌和十大金牌网店,品牌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质量兴梧工作取得实效。
2. 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名牌企业政策,加强对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我局从企业实际规模、技术研发能力、员工素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做好广西名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2016年,全市共有8个产品主动申报了广西名牌,1家企业申报了广西服务业品牌,有3个产品通过审核荣获“广西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今年我市的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再上一台阶,3月29日,岑溪古典鸡申报地理标志产品获质检总局受理(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于9月29日岑溪市局派人参加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技术审查会并获通过,专家组现场确定“岑溪古典鸡”的保护对象为活体鸡和白条鸡。5月20日,广西致中和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梧州龟苓膏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获质检总局核准(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这是我市核准使用梧州龟苓膏的第六批生产企业。
3. 大力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
一是梧州市石表山休闲旅游风景发展有限公司被列为2016年自治区级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我局积极帮助梧州市石表山休闲旅游风景发展有限公司建立标准化体系,目前该公司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
二是今年我市在地方标准修订工作有《六堡茶加工与感官审评术语》等5项已获发布实施。岑溪软枝油茶三份地方标准以及《六堡茶初制场地环境条件》地方标准已获上级部门批准,有望年内完成标准实施工作。
4.稳步推进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做好质量分析和质量统计工作。我局继续组织做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录入工作,开展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做好指导我市重点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工作,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意识。
(二)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整治巡查结合 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严格按照2016年度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与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一般隐患督查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严重隐患法人约谈制,严格执行从发现、整改到消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确保及时消除安全监察发现、检验上报、基层政府及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自治区、梧州市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全市特种设备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薄弱设备的“三非、两超”行为,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针对梧州市本地实际,我局专项开展了“三月三”、汛期、“两会四节”、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电梯、油气管道、燃煤锅炉安全监管“三大战役”年度攻坚战;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淘汰燃煤小锅炉行动;节庆游乐设施大检查行动等18个专项监察行动。安全监察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8家,抽查特种设备838台,发现安全隐患414处,涉及重大安全隐患0处,目前已完成整改370处。其中,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0份,查处5起典型特种设备违法案件。
2. 注重抓好辖区内工业产品质量,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
一是开展工业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截至12月31日,在工业品定期监督检查中共抽样300批产品,其中日用消费品共51批,合格51批,不合格0批,合格率100%;工业生产资料共100批,合格98批,不合格2批,合格率98%;农业生产资料共2批,合格2批,不合格0批,合格率100%;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136批,合格135批,不合格1批,合格率99.3%;食品相关产品共11批,合格11批,不合格0批,合格率100%。抽检批次总合格率为99%,产品质量保持高位稳定。
二是强化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管。我局按照分类监管的工作规范,结合年度企业分类监管评价等级,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辖区内获证企业的监管巡查工作。认真对企业原材料进货验收、产品质量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流向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已巡查危化品企业32家次,食品相关产品企业22家次,钢筋企业7家次,水泥企业4家次,肥料企业3家次,其他获证企业10家次。帮助企业查找质量安全隐患风险,督促指导企业及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3. 扎实开展日常执法打假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诉举报中心影响力。
组织力量开展对农资产品、食品包装材料、陶瓷、建材、计量器具等重点领域的常规执法打假。一方面依据“质检利剑”“质量提升”等活动对重点风险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与市内相关部门的配合合作,有效消除存在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开展了“质监安农进千村”活动,组织质监人员和技术人员走村入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检查企业96家,销售企业34家,出动390人次,立案17件,已结案14件,不予处罚1起,罚款金额25.1万元,涉案货值金额3.97万元, 没收伪造、冒用厂名、厂址的腻子粉等建材15吨及不合格电线60卷,信息公开4起“双打”案件。12365申诉举报中心受理申诉举报案件共10件,办结10件。
(三)围绕提升质量水平,服务于民生需要。
1. 一是开展多项计量专项整治,计量实惠及。计量专项监督抽查以突出实效为重点,侧重对辖区内各大农贸市场、年货市场、大型超市的公平称、在用贸易结算电子秤等计量器具的有效期内检定证书进行认证抽查。食品包装方面,着重抽查食用油、大米、面条(粉)、包装酒类以及小吃年货等节日热销食品的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实际相符情况。此外,我局还对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和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等计量器具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各类计量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加强对在用六类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管,提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率。有序推进六类重点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持续提升全市六类重点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目前我市在用六类重点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大于98%以上;重点计量器具建档工作能及时按增减进行建档更新;继续全面对乡镇医院医用三源、集贸市场固定摊点贸易结算衡器实施免费检定器具共计二千多台件,共计减免计量器具检定费28万余元。
2. 加强认证监管管理,严格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监管。
一是按照国家认监委和区局的有关部署,在全市开展对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5月份制定本辖区获证机构自查及监督抽查方案,并以梧质监发[2016]14号文下发各县(市)局及各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采取获证实验室先自查、后监督抽查的方式进行。至2016年5月底,全市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的59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中的 “资质认定监督检查信息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自查覆盖率达到100%。从2016年6月至9月,我局选派行政监管人员和评审员组成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组对食品、环保、建工、疾控、司法、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六个领域的19家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被检查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但在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需采取整改措施并由我局科技认证科确认整改后才能通过监督检查,19家机构的检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
二是配做好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执法检查的后处理工作。3月份,在我市开展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我局依法对涉嫌数据失实的4家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后处理工作中,我局指导这几家被查处机构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其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分析原因,并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认真落实整改,于6月底确认其整改完成后我局才恢复其综检资质。
三是按照国家认监委和区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8-9月份对辖区内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抽查1家有机茶叶生产企业的产品并寄送到指定的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二是对2家有机茶叶获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编写我市2016年食品农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并上报区局。
3. 加快国家级区级质检中心的能力建设
一是发挥国家质检中心基础平台作用,加强科研项目申报开发。梧州市质检所申报区科技厅项目2项(处审批阶段):《窖藏六堡茶成分变化的研究》、《枞酸、脱氢枞酸地方标准研制和氢化枞酸标准物制备与检测关键技术》,申报广西林产化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1项(已获批立项):《松脂产品硫含量检测方法研究》。
二是今年梧州市质检所在科技项目及申请专利方面取得的成绩有:2015年联合申报项目《DB45/T1114-2014 <地理标志产品 六堡茶>》获得梧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主持申报的《松脂及其深加工产品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获2016年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申报发明专利37项目,涉及化工领域9项目,食品领域28项。
4.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制定了《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进行认真梳理,共汇总了268项执法事项,分别罗列了对应的具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针对各类执法权限,共编制了28个工作流程图,保证执法程序的合法合理。同时列出监督举报方式,整理计量、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等方面行政许可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梧州质监在线网站公示。另外,按要求开展了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5.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我局始终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党建活力转化为攻坚动力,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专项资金扶持。我局拨款3.5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帮扶蒙山县黄村镇明觉村贫困户;同时倡议全局干部职工为贫困户捐款,共收集爱心捐款3132元。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利用部门资源,向上级部门争取了立项村桥梁建设项目,现正在施工进行,大概将于明年年底前竣工;目前全村饮水工程覆盖率达100%,群众基本能用上自来水;70%的村屯水泥硬化道路连通,“小农水” 水利设施项目得到全面完善;明觉村古寿坪组村庄绿化建设完成,已获得“生态文明示范村(县级)”称号。三是重点打造特色产业。目前,明觉村已形成桑蚕、水果、山葡萄、特色养殖为主的农业特色产业,建立500亩桑蚕、600亩水果,100亩各种苗木育苗等三大产业基地;发展西明觉组野生山葡萄种植、大村组山羊养殖和大村组眼镜蛇养殖等三个示范园,为建设新农村示范点提供了产业支撑。四是送温暖。在春节、七一、中秋等节假日,干部职工纷纷到贫困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贫困户送去大米、油等生活用品。五是整合力量精准施策。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使帮扶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步骤、有措施。
第二部分: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1416.5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28.24 |
|
二、事业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6.17 |
三、教育支出 |
|
|
四、其他收入 |
9.27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28 |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9.15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1431.95 |
本年支出合计 |
1724.89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67.22 |
结余分配 |
|
|
上年结转 |
78.44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47.2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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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收入总计 |
1677.61 |
支出总计 |
1677.61 |
|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 合计 |
财政拨款 收入 |
上级补助 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431.95 |
1416.51 |
|
|
6.17 |
|
9.2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35.30 |
1319.86 |
|
|
6.17 |
|
9.27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335.30 |
1319.86 |
|
|
6.17 |
|
9.27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708.89 |
706.42 |
|
|
|
|
2.47 |
20117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6.2 |
76.2 |
|
|
|
|
|
2011706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4.44 |
|
|
|
|
|
4.44 |
2011750 |
事业运行 |
545.77 |
537.24 |
|
|
6.17 |
|
2.36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28 |
17.28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28 |
17.28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28 |
17.28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9.15 |
29.15 |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9.15 |
29.15 |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08 |
16.08 |
|
|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07 |
13.07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0.22 |
50.22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0.22 |
50.22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0.22 |
50.22 |
|
|
|
|
|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724.89 |
941.95 |
526.08 |
169.57 |
87.29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28.24 |
845.31 |
526.08 |
169.57 |
87.29 |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628.24 |
845.31 |
526.08 |
169.57 |
87.29 |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697.76 |
554.24 |
143.52 |
|
|
|
20117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9.96 |
|
79.96 |
|
|
|
2011706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56.42 |
|
56.42 |
|
|
|
2011750 |
事业运行 |
794.10 |
291.06 |
246.18 |
169.57 |
87.2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28 |
17.28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28 |
17.28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28 |
17.28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9.15 |
29.15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9.15 |
29.15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08 |
16.08 |
|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07 |
13.07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0.22 |
50.22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0.22 |
50.22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0.22 |
50.22 |
|
|
|
|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416.5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1308.74 |
1308.74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19 |
|
|
|
|
3 |
|
三、教育支出 |
20 |
|
|
|
|
4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
|
|
5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 |
|
|
|
|
6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 |
17.28 |
17.28 |
|
|
7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4 |
29.15 |
29.15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5 |
50.22 |
50.22 |
|
|||
|
8 |
|
按支出经济分类 |
26 |
|
|
|
|
9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7 |
666.22 |
666.22 |
|
|
10 |
|
二、商品服务支出 |
28 |
317.02 |
317.02 |
|
|
11 |
|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 |
290.18 |
290.18 |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
30 |
131.97 |
131.97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1416.51 |
|
31 |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18.26 |
|
32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18.26 |
本年支出合计 |
33 |
1405.39 |
1405.39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4 |
29.38 |
29.38 |
|
|
16 |
|
|
35 |
|
|
|
合计 |
17 |
1434.77 |
合计 |
36 |
1434.77 |
1434.77 |
|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405.39 |
939.49 |
465.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08.74 |
842.84 |
465.9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308.74 |
842.84 |
465.9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695.30 |
551.78 |
143.52 |
20117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6.2 |
|
76.2 |
2011750 |
事业运行 |
537.24 |
291.06 |
246.18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28 |
17.2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28 |
17.28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28 |
17.2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9.15 |
29.15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9.15 |
29.15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08 |
16.08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07 |
13.0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0.22 |
50.2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0.22 |
50.2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0.22 |
50.2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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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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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939.49 |
863.16 |
76.33 |
工资福利支出 |
579.9 |
579.9 |
|
基本工资 |
176.78 |
176.78 |
|
津贴补贴 |
202.87 |
202.87 |
|
奖金 |
46.84 |
46.84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61.87 |
61.87 |
|
绩效工资 |
60.18 |
60.18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7.28 |
17.28 |
|
职业年金缴费 |
7.31 |
7.31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77 |
6.77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6.23 |
|
76.23 |
办公费 |
3.7 |
|
3.7 |
手续费 |
0.04 |
|
0.04 |
水费 |
1.06 |
|
1.06 |
电费 |
1.66 |
|
1.66 |
邮电费 |
1.71 |
|
1.71 |
物业管理费 |
3.27 |
|
3.27 |
差旅费 |
6.9 |
|
6.9 |
维修(护)费 |
2.79 |
|
2.79 |
租赁费 |
1.48 |
|
1.48 |
培训费 |
1.69 |
|
1.69 |
公务接待费 |
0.8 |
|
0.8 |
劳务费 |
1.52 |
|
1.52 |
委托业务费 |
5.74 |
|
5.74 |
工会经费 |
8.17 |
|
8.17 |
福利费 |
0.73 |
|
0.7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5 |
|
2.65 |
其他交通费用 |
28.66 |
|
28.66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6 |
|
3.6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3.26 |
283.26 |
|
退休费 |
208.64 |
208.64 |
|
住房公积金 |
74.56 |
74.56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6 |
0.06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1 |
|
0.1 |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48.64 |
0 |
41.49 |
12 |
29.49 |
7.15 |
33.89 |
0 |
28.64 |
12 |
16.64 |
5.25 |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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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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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 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合 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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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77.61万元,比上年减少113.46万元,同比下降7.25%。
1.财政拨款收入1416.5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6.17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9.2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67.2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78.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77.61万元。比上年减少113.46 万元,同比下降7.25%。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628.2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标准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量值传递、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执法打假等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5万元,是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28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和所属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0.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47.2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其中行政单位(质监局本级和稽查局)年末结转结余33.84万元,事业单位(计量测试所)经营结余-81.12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405.3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666.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0.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1.97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 939.49万元,项目支出465.9万元。
1.行政运行695.3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和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人员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物业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2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和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质量兴梧工作日常经费和市长质量奖励支出。
3. 事业运行537.24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计量测试所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物业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8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5. 行政单位医疗16.08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和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
6. 事业单位医疗13.07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计量测试所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
7. 住房公积金50.22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6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万元,为梧州市计量测试所购置计量检定业务用车皮卡1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质量技术监督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封存12辆,实际保有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64万元,平均每辆2.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2次,人次53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48.64万元 元,支出数33.89万元,比上年减少24.03万元,同比下降41.49%,预算执行率69.68%。其中:
1、出国出境经费为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9.49万元,支出数1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59万元,同比下降58.64%,预算执行率56.4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原有车辆20辆(原有车辆12辆已封存入库,待拍卖。)减少为保有车辆8辆。
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12万元,支出数1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万元,同比增长17.88%。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梧州市计量测试所购置计量检定业务用皮卡车1辆;
4、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15万元,支出数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25万元),比上年减少2.25万元,同比下降30%,预算执行率73.42%;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招待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2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39.43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3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6辆(2016年公车改革后,未保留的车辆12辆已封存待拍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197.58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066.24万元,(2)通用设备868.14万元,(3)专用设备101.42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0.8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共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8.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1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该项目经费下达后,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工作实际要求,制定各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产品质量梧州监督抽查工作。截止12月31日,共对人造板、建筑用钢筋、水泥及铝合金建筑型材等4类重点消费品开展了产品质量梧州监督抽查,共抽检产品15个批次。2016年在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增加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方面是对我市产品质量监管上的一个有效的补充,更能贴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促进我市特色产业、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控;另一方面有利于发现我市经济发现中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为下一步的重点整治和工作调整提供信息参考;再一方面通过监督抽查以及开展相关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有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水平,达到了年初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及工作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及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包括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医疗保险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包括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医疗保险金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