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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7-07-17 10:00:22 来源 : 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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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位于梧州市长洲区,总建筑面积20480平方米,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数为124名,后勤控制编数12名。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对各类程序类案件的审理;依法对各类案件的申请再审及申诉复查;对人民群众和当事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判后答疑。

2、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0、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11、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财政拨款独立核算的国家审判机关,单位内设机构16个,没有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技术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委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审判管理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实有行政编制数为124名,后勤控制编数12名。2016年末行政编实有在职人数116名,后勤控制编实有在职人数9名,临时人员实有在职人数77名,退休人员实有人数60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和服务梧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2、 着力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梧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公正高效开展审判工作。

3、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4、继续抓好阳光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5、加强基层基础,夯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根基。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2016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3797件,审结3557件,同比分别上升23.66%和18.09%。在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4%,生效裁判正确率达99.93%,没有发生因审判执行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事件,为梧州“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计收缴各类案件受理费1894.79万元、罚金69.88万元。

第二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3669.2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其他收入

17.22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88.43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72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52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11.36

本年收入合计

3686.42

本年支出合计

3497.0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383.35

年末结转与结余

572.74

 

 

 

 

收入总计

4069.77

支出总计

4069.77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

合计

财政拨款

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686.42

3669.20

 

 

 

 

17.2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477.82

3460.60

 

 

 

 

17.22

20405

法院

3477.82

3460.60

 

 

 

 

17.22

2040501

行政运行

2649.73

2632.51

 

 

 

 

17.22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0.25

510.25

 

 

 

 

 

2040506

两庭建设

100

1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17.84

217.8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72

38.7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8.72

38.7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72

38.7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52

58.52

 

 

 

 

 

21005

医疗保障

58.52

58.5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8.52

58.5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1.36

111.3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1.36

111.3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11.36

111.36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497.03 

2091.33 

1405.7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288.43

1882.73

1405.70

 

 

 

20405

法院

3288.43

1882.73

1405.70

 

 

 

2040501

行政运行

2146.87

1875.73

271.14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8.33

 

608.33

 

 

 

2040506

两庭建设

313.45

 

313.45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19.78

7.00

212.7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72

38.7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8.72

38.7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72

38.7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52

58.52

 

 

 

 

21005

医疗保障

58.52

58.5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8.52

58.5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1.36

111.3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1.36

111.3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11.36

111.36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行次

金额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669.2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国防支出

2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

 3273.64

3273.64

 

 

5

 

五、教育支出

22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

 38.72

38.72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

 58.52

58.52

 

 

10

 

十、住房保障支出

28

111.36

111.36

 

 

 

 

按支出经济分类

29

 

 

 

 

 

 

一、工资福利支出

30

1160.20

1160.20

 

 

 

 

二、商品服务支出

31

739.76

739.76

 

本年收入合计

 

3669.2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

755.46

755.46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67.5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33

826.82

826.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67.50

本年支出合计

34

 3482.2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末结转和结余

35

 554.46

 

 

 

 

36

 

合计

 

4036.70

合计

37

 4036.70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482.24

2076.54

1405.7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273.64

1867.94

1405.70

20405

法院

3273.64

1867.94

1405.70

2040501

行政运行

2132.08

1860.94

271.14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8.33

 

608.33

2040506

两庭建设

313.45

 

313.45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19.78

7.00

212.7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7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8.72

38.7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72

38.7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52

58.52

 

21005

医疗保障

58.52

58.5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8.52

58.5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1.36

111.3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1.36

111.3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11.36

111.36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2076.54

1801.91

274.63

工资福利支出

1047.27

1047.27

 

  基本工资

385.14

385.14

 

  津贴补贴

414.42

414.42

 

奖金

36.03

36.03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2.00

122.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8.72

38.72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96

50.96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01

 

272.01

  办公费

69.15

 

69.15

  印刷费

4.89

 

4.89

手续费

1.02

 

1.02

邮电费

1.37

 

1.37

维修(护)费

20.23

 

20.23

租赁费

0.43

 

0.43

会议费

2.96

 

2.96

培训费

0.84

 

0.84

公务接待费

14.61

 

14.61

劳务费

2.83

 

2.83

工会经费

14.91

 

14.91

  其他交通费用

99.29

 

99.2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9.48

 

39.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54.64

754.64

 

  退休费

275.62

275.62

 

抚恤金

46.92

46.92

 

奖励金

291.96

291.96

 

住房公积金

127.70

127.7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44

12.44

 

其他资本性支出

2.62

 

2.62

  其他资本性支出

2.62

 

2.62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

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4.31

 0

36.82 

 0

 36.82

17.49 

54.11 

 0

36.68

 0

36.68 

17.43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

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无 

 

 

 

 

 

 

 

 

 

 

 

 

 

 

 

 

 

 

 

 

 

 

 

 

 

 

 

 

 

 

 

 

 

 

 

 

 

 

 

 

 

 

 

 

 

 

 

 

 

 

 

 

 

 

 

 

 

 

 

 

 

 

 

 

 

 

 

 

 

 

 

 

 

 

 

 

 

 

 

 

 

 

 

 

 

 

 

 

 

 

 

 

 

 

 

 

 

 

 

 

 

 

 

 

 

 

 

 

 

 

 

 

 

 

 

 

 

 

 

 

 

 

 

 

 

 

 
 

     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69.77万元,比上年增加219.82万元,增长5.71%。

1.财政拨款收入3669.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7.2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83.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069.77万元。比上年增加219.82万元,增长5.71%。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3288.4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审判业务、执行业务、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审判庭扩建工程、司法救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58.5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1.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572.7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2.2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047.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4.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2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076.54万元,项目支出1405.7万元。

1.行政运行2132.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8.33万元,主要用于审判业务、执行业务支出。

3.两庭建设313.45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法庭建设支出。

4.其他法院支出219.7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业务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58.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公积金111.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发生,所以此项费用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6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审判执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实行公车改革后有10辆已封存待处理,目前实际使用车辆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6.68万元,平均每辆2.4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43万元, 主要用于我院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接待发生的住宿费和工作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5次,人次19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做到每年逐步减少开支,严把审批关。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上年支出、本年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初预算、上年支出、本年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36.82万元,上年支出为36.82万元,本年支出为36.68万元,与上年支出同比减少0.14万元,下降0.38%,减少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审批手续,节约了一定的支出;

4、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7.49万元,上年支出为17.49万元,本年支出为17.43万元,与上年支出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34%,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文件精神,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我院案件业务数量不断增长,各级法院之间业务交流更加频繁,因此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63万元,比2015年增加120.78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我市开始公务车辆改革后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费用支出;二是由于审判业务需要,我院2016年新聘用了五十多名司法辅助人员及协警人员,从而导致项目经费支出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1.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实行公车改革后有10辆已封存待处理,目前实际使用车辆为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7台(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9479.75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856.34万元,(2)通用设备2179.12万元,(3)专用设备5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39.2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院共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2.7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总面积为637.3平方米,建设项目包含:诉讼服务区、安检区、接访室、等候休息区、自助服务区、阅卷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室、调解室、听证室、远程视频接访室以及购置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法制宣传栏等诉讼服务设备。项目建成后使诉讼服务中心具备诉讼引导、法律宣传、登记立案、先行调解、受理申请、材料收转、查询咨询、联系法官、文书送达、 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投诉建议等诉讼服务功能。项目建设目标是使我院建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诉讼服务中心,强化司法能力水平,诉访质效进一步提高,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给群众安全的诉讼环境。2016年底项目的分阶段建设进度正常,自项目通过区高院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以来,让来访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群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法院):主要核算法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以及按在编人员数核算的公用经费。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主要核算定额外的法院公用经费。

十六、“两庭”建设:主要核算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相关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审判法庭都需要建设成高清数字科技法庭。

十七、其他法院支出:主要用于核算日常法院业务外的其他法院业务支出。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十九、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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