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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7-07-17 09:35:08 来源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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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8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稽核监督科、信息科、法规科、档案科)和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4个管理部,管理部作为中心的派出机构,与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经费由市财政局核定收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编制49人,在职职工99人,其中:事业编制42人,聘用人员47人,退休人员1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为民服务。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目标及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议部署,继续加大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力度,提高公积金覆盖面,有效使用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

2、着力网络建设,有效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2016年继续推进12329公积金热线服务平台及中心网站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计划安排,做好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实施工作。

3、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整体形象素质。建立建全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水平。

4、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用房建设。

 

 

 

 

 

 

第二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467.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二、外交支出

 0

二、上级补助收入

 0

三、国防支出

 0

三、事业收入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

四、经营收入

 0

五、教育支出

 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

六、其他收入

 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41

 

 

十、节能环保支出

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十六、金融支出

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037.98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二十一、其他支出

0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0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0

本年收入合计

1467.94

本年支出合计

 1064.3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结余分配

 0

 上年结转和结余

2157.82

年末结转与结余

 2561.37

   基本支出结转

 74.92

 基本支出结转

 21.37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082.9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540

收入总计

3625.76

支出总计

 3625.76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467.94 

1467.94 

 0

 0

 0

 0

 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8.10 

18.10 

 0

0 

 0

 0

0 

21005

 医疗保障

18.10 

18.10 

 0

0 

 0

 0

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8.10 

18.10 

 0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49.84 

1449.84 

 0

 0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8.21 

28.21 

 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8.21 

28.21 

 0

 0

 0

 0

 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421.63 

1421.63 

 0

 0

 0

 0

 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1421.63

1421.63

 0

 0

 0

 0

 0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64.39 

 458.01

606.38 

 0

0 

 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41 

 26.41

0 

 0

 0

 0

21005

 医疗保障

26.41 

26.41 

0 

 0

 0

 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6.41 

26.41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37.98

431.60

606.38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00 

30.0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00

30.00 

0 

 0

 0

 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007.98

 401.60

606.38 

 0

 0

 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1007.98

 401.60

606.38 

 0

 0

 0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467.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35

 

 

 

 

 

3

 

三、国防支出

36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7

 

 

 

 

 

5

 

五、教育支出

38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9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

26.41 

 26.41

 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3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4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5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6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7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8

 

 

 

 

 

16

 

十六、金融支出

49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1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2

1037.98

1037.98

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3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4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5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6

 

 

 

 

 

24

 

按支出经济分类

57

 

 

 

 

 

25

 

一、工资福利支出

58

362.70

362.70

 

 

 

2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9

612.41

612.41

 

 

 

2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0

57.86

57.86

 

 

 

28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61

31.42

31.42

 

 

 

本年收入合计

29

1467.94 

本年支出合计

62

1064.3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0

2157.8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3

 2561.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1

2157.82 

    基本支出结转

64

 21.3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2

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5

 2540

 

合计

33

3625.76

合计

66

 3625.76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064.39 

 458.01

606.3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41 

 26.41

0 

21005

 医疗保障

26.41 

26.41 

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6.41 

26.41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37.98

431.60

606.3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00 

30.0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00

30.00 

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007.98

 401.60

606.38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1007.98

 401.60

606.38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458.01

 420.57

 37.44

工资福利支出

 362.70

 362.70

 

  基本工资

 131.74

 131.74

 

  津贴补贴

 0.42

 0.4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9.87

 39.87

 

  绩效工资

 158.98

 158.9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58

 22.58

 

  职业年金缴费

  4.31

  4.31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80

 4.80

 

商品和服务支出

 37.44

 

 37.44

  办公费

 3.95

 

 3.95

  印刷费

 0.27

 

 0.27

  手续费

 0.14

 

 0.14

  电费

 0.51

 

 0.51

  邮电费

 2.46

 

 2.46

  物业管理费

 0.64

 

 0.64

  差旅费

 4.47

 

 4.47

  维修(护)费

 1.67

 

 1.67

  培训费

 0.03

 

 0.03

  公务接待费

 0.25

 

 0.25

  劳务费

 0.27

 

 0.27

  工会经费

 6.63

 

 6.63

  福利费

 4.77

 

 4.7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

 

 3.00

  其他交通费用

 1.43

 

 1.43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95

 

 6.9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7.87

 57.87

 

  退休费

 27.87

 27.87

 

  住房公积金

 30.00

 30.00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3.00

 0

21.00

 0

 21.00

 2.00

24.95 

 0

24.70

0 

24.70 

 0.25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类

 

 

 

 

 

 

 

 

 

 

 

 

 款

 

 

 

 

 

 

 

 

 

 

 

 

 项

 

 

 

 

 

 

 

 

 

 

 

 

 

 

 

 

 

 

 

 

 

 

 

 

 

 

 

 

 

 

 

 

 

 

 

 

 

 

 

 

 

 

 

 

 

 

 

 

 

 

 

 

 

 

 

 

 

 

 

 

 

 

 

 

 

 

 

 

 

 

 

 

 

 

 

 

 

 

 

 

 

 

 

 

 

 

 

 

 

 
 

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67.94万元,比上年减少2147.23万元,下降59.39%。

1.财政拨款收入1467.9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支取取得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157.8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064.39万元。比上年减少1056.01万元,下降49.80%。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1037.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保障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运转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2157.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3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362.7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1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41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458.01万元,项目支出606.38万元。

1.事业单位医疗26.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2.住房公积金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1007.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运转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作。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邮电费、办公设备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7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我中心未安排任何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7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区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积金管理、检查、拓展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我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70万元,平均每辆 3.5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2016年我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23万元,实际开支24.9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超出年初预算3.7万元,超出17.62%,主要一是我中心现有公务用车年限已久,有1辆已达报废年限,4辆接近报废年限,车辆的维修费及油耗上升;二是油价上涨,燃油费上升;三是为完成区住建部下达的任务,住房公积金检查、行政执法、业务拓展等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1.75万元,主要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接待批次及人数较预算减少。

2016年度,我中心“三公”经费支出24.95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46万元,增长1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元,同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70万元,较上年增加3.33万元,增长15.58%,主要一是我中心现有公务用车年限已久,有1辆已达报报废年限,4辆接近报废年限,车辆的维修费及油耗上升;二是油价上涨,燃油费上升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减少0.87万元,同比下降77.68%,主要是我中心公务接待工作本着“事前审批、从严控制”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2016年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同上年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中心(含三县一市管理部)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617.70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63.33万元,(2)通用设备417.33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7.0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中心共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9.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9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1. 公积金业务运行专项150万元,有效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业务培训、行政执法,加强检查及各项业务拓展工作,2016年我市公积金信息通知率达100%,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安全有效,更好地完成为公积金缴存人服务工作,有效支持促进我市房地产事业发展。

2016年我中心住房公积金新增归集额14.24亿元,提取额9.35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比增长了17.59%、,14.44%,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54亿元,较去年同比下降了17.68%,主要下半年受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影响,放贷速度延缓,2016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157.09万元。截至2016年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84.0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35个百分点,较好的完成了自治区住建厅下达的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指标,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服务目标。

2.聘用人员专项180万元,用于支付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费用。因业务需要,2016年我中心共有聘用人员47人,此专项有效保证了我中心聘用人员队伍的稳定,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得以正常开展。

3. 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费专项24.30万元,有效保障了中心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及信息安全,并按住建部要求升级改造我中心网站,拓展中心网站功能,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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