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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7-07-17 09:31:38 来源 : 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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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房改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

    (二)拟订市房委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市房委会的各项决策。

    (三)制定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细则及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推行、实施;宣传房改政策;调处房改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深化、完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思路和方案。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

    (五)负责市本级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对象和销售价格。审批单位组织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六)负责全市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核上报工作。

    (七)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保障性住房资料收集上报相关工作。

    (八)审批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核发职工住房补贴。

    (九)负责出售存量公有住房的评估审核。

    (十)审核、办理、发放职工个人住房档案。

    (十一)审核单位房改住房资金和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

    (十二)指导三县一市、乡镇及企业房改的各项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决算单位只有本办一个单位,没有二级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核定编制6人,退休2人,实有在编制在职人员6人,借调1人,临时用工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好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提前谋划,年初把自治区下达的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合理下达到各县(市),继续跟进续建、在建项目的建设,特别要把好建设质量和分配审核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把保障房建设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二)继续配合协调开展清房工作

配合各级清房办及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清退“回头看”工作,做好拾遗补漏,防止出现新的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现象。及时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规定,完善领导干部政策性住房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三)抓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土地、产权、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其在政策方面特别是在不违反控制性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特殊性,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上给予更多的支持,争取项目改造工作有新的突破。同时,督促已获准批复改造的项目加快进度尽早动工,在建设中规范各项管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继续推进房改各项业务工作

统筹开展房改办各项业务工作,以各级高度关注民生事业为契机,促进三县一市房改机构健全完善,加大对各县(市)的房改业务指导。继续做好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发放的审核工作,加强其他住房资金的监管,加大本级房改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力度,将房改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第二部分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22.1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1.29

二、事业收入

0

二、外交支出

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三、教育支出

0

四、其他收入

0.03

四、科学技术支出

0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

 

 

六、住房保障支出

4.67

 

 

……

 

 

 

 

 

本年收入合计

122.21

本年支出合计

115.9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结余分配

0

 上年结转

2.66

年末结转与结余

8.91

 

 

 

 

收入总计

124.87

支出总计

124.87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

合计

财政拨款

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22.21

122.18

 

 

 

 

0.03

 

 

 

 

 

 

 

 

  款

 

 

 

 

 

 

 

 

    项 

 

 

 

 

 

 

 

 

201 99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收入

22.5

22.5

 

 

 

 

 

201 03 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1.11

91.08

 

 

 

 

0.03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5.65

5.65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2.95

2.95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15.96

79.21

36.75

 

 

 

 

 

 

 

 

 

 

  款

 

 

 

 

 

 

 

    项 

 

 

 

 

 

 

 

201 03 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4.55

71.59

22.96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67

  4.67

 

 

 

 

201 99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79

 

13.79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2.95

2.95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行次

金额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22.1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111.26

 111.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

 

 

 

 

5

 

七、住房保障支出

22

4.67

 4.67

 

 

6

 

按支出经济分类

23

 

 

 

 

7

 

一、工资福利支出

24

68.39

 68.39

 

 

8

 

二、商品服务支出

25

35.04

 35.04

 

 

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

10.78

 10.78

 

 

1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27

1.72

 1.72

 

本年收入合计

12

122.18

本年支出合计

29

115.9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2.66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8.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122.18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合计

17

124.84

合计

32

124.84

 

 

 

 

34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15.93

79.18

36.75

 

 

 

 

  款

 

 

 

 

    项 

 

 

 

 

201 03 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4.52

71.56

           22.96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67

4.67

 

201 99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79

 

13.79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2.95

2.95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79.18

71.6

7.58

工资福利支出

60.82

60.82

 

  基本工资

19.14

19.14

 

  津贴补贴

17.57

17.57

 

  奖金

17.45

17.45

 

  社会保障缴费

5.88

5.88

 

  工会经费

0.77

0.77

 

商品和服务支出

7.58

 

7.58

  办公费

1.99

 

1.99

  交通费

5.12

 

5.1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47

 

0.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78

10.78

 

  住房公积金

4.67

4.67

 

  退休费

6.11

6.11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

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94

0

0

0

0.17

0.77

-0.03

0

0 

0

-0.26

0.23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

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类

 

 

 

 

 

 

 

 

 

 

 

 

 款

 

 

 

 

 

 

 

 

 

 

 

 

 项

 

 

 

 

 

 

 

 

 

 

 

 

 

 

 

 

 

 

 

 

 

 

 

 

 

 

 

 

 

 

 

 

 

 

 

 

 

 

 

 

 

 

 

 

 

 

 

 

 

 

 

 

 

 

 

 

 

 

 

 

 

 

 

 

 

 

 

 

 

 

 

 

 

 

 

 

 

 

 

 

 

 

 

 

 

 

 

 

 

 

 

注: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2.21万元,比上年增加16.13万元,增长15.21%。

1、财政拨款收入122.1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0.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2.54万元,增长12.13%。包括:

1、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4.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日常办公的公务费及上冲、红岭民乐小区物业管理费、日常维护费开支等。

2、210(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201(类)9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费用、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管理费用、“清房办”工作经费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8.91万元,为本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结余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9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68.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2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79.21万元,项目支出36.75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工会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26万元(公车改革后退回原加油充值卡剩余款项)。2016年车改后,本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9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9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后基本无车辆运行费用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54万元,下降70.1%,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厉行节约。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5万元,比2015年增加7.55 万元,增长943 %。主要是车改后职工的交通补贴补支出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28.4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5.1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3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例如:

    1、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完成危旧房住房改造新开工100套,贺州驻梧管理处项目续建945套。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经费5万元。具体工作包括:为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多渠道提供相对低成本的住房。开展改造政策宣传解答群众疑问,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做好市本级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以及销售、确认的监督把关;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施工建设的协调、监督、管理;开展项目续建管理;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还建住房及非还建住房购房对象审批;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核确认。

    2、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项目。

根据自治区和市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对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进行清退。完成全市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占应清退住房的100%。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经费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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