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二层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编〔2013〕69号),设立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梧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两个二层机构。
(二) 部门主要职责
1.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⑵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⑶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上级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⑷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⑸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⑹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⑺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⑻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⑼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⑽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⑾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受理食品药品的举报投诉工作。
⑵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提出处罚意见,并承担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⑶负责食品行政审批的资料初审、现场审查等工作。
⑷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⑸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局食品药品信息监控中心。
⑹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⑺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⑻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培训工作。
⑼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以及资料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上报等工作。
⑽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稽查机构、投诉举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交办的事项。
3.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药品生产、药品安全、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品、化妆品和食品等项目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提供相关业务的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和法律、法规的培训等技术服务。
⑵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技术审查及日常监测。
⑶负责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⑷承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由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下属的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11个,具体是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稽查科、规划财务科等十一个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名,实到行政编制人员3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退休6人。
(二)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增挂梧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梧州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梧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内设机构4个,具体是办公室、稽查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 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名,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实到事业编制人员19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退休2人。
(三)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人员已全部到位。
四、年度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四有两责”筑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一要落实“四有”, 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二要落实“两责”, 即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简化为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
(二)依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二要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三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三)完善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一是积极为基层监管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培训和教育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食品方面。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药品、医疗器械方面。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和美容美发、宾馆使用化妆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法规知识培训和群众科普宣传工作。
(五)加强产品抽检工作。一要全面统筹。今年全市计划抽检食品2000多批次,药品300多批次,医疗器械6批次,化妆品55批次,快检食品7000多批次;二要突出重点。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以及舆情监测;三要规范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信息发布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后处置和信息公布工作流程;四要强化技术。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岑溪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蒙山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实施,不断强化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六)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治理。食品方面,要将大宗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作为重点品种监管。药械方面,深化中药领域专项整治、互联网售药专项治理和体验式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保化方面,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针对老年人销售的保健食品市场,巩固扩大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二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互联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假售假、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劣疫苗、假冒知名或进口类品牌化妆品、生产销售无证医疗器械等作为重点。
(七)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加强风险隐患监控。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加强舆情监测。二是抓好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强化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庆的食品安全保障;三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
(八)以更大力度推进“两个试点”工作。一是确保我市、岑溪市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预警试点运行单位任务的完成。二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九)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一要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二要强化信息公开;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四要推动行业自律; 五要探索构建社会共治网格。
(十)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一是全面开展“进企业门、听企业言、解企业难”活动,把握企业动态,了解企业需求,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多的行政支持和服务;二是指导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在品牌建设、技术改造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好协调和服务,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形成技术创新的支撑平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使企业产业得到新提升,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第二部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以下决算报表为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二层机构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的汇总数据。 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1398.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二、事业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
四、其他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
|
五、教育支出 |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7 |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37.9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8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398.9 |
本年支出合计 |
1005.4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
上年结转 |
28.6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422.1 |
|
|
|
|
|
|
收入总计 |
1427.5 |
支出总计 |
1427.5 |
|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 合计 |
财政拨款 收入 |
上级补助 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398.9 |
1398.9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7 |
17.7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7 |
17.7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7 |
17.7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31.4 |
1331.4 |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6.4 |
26.4 |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5.1 |
25.1 |
|
|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 |
1.3 |
|
|
|
|
|
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1305.0 |
1305.0 |
|
|
|
|
|
2101001 |
行政运行 |
804.8 |
804.8 |
|
|
|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56.9 |
56.9 |
|
|
|
|
|
2101050 |
事务运行 |
2.4 |
2.4 |
|
|
|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440.9 |
440.9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8 |
49.8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8 |
49.8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9.8 |
49.8 |
|
|
|
|
|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005.4 |
731.2 |
274.2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7 |
17.7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7 |
17.7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7 |
17.7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37.9 |
663.7 |
274.2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6.3 |
26.3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5.1 |
25.1 |
|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 |
1.2 |
|
|
|
|
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911.6 |
637.4 |
274.2 |
|
|
|
2101001 |
行政运行 |
793.9 |
599.9 |
194.0 |
|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35.7 |
23.6 |
12.1 |
|
|
|
2101050 |
事务运行 |
2.4 |
2.4 |
|
|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79.6 |
11.5 |
68.1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8 |
49.8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8 |
49.8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9.8 |
49.8 |
|
|
|
|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398.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5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36 |
|
|
|
||
|
3 |
|
三、国防支出 |
37 |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8 |
|
|
|
||
|
5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
|
||
|
6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
|
|
||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1 |
|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 |
17.7 |
17.7 |
|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3 |
934 |
934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4 |
|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5 |
|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6 |
|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7 |
|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
48 |
|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9 |
|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50 |
|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51 |
|
|
|
||
|
18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52 |
|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3 |
49.8 |
49.8 |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4 |
|
|
|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5 |
|
|
|
||
|
2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
|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
|
||
|
24 |
|
按支出经济分类 |
58 |
|
|
|
||
|
25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59 |
576.3 |
576.3 |
|
||
|
26 |
|
二、商品服务支出 |
60 |
321.5 |
321.5 |
|
||
|
27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1 |
85.5 |
85.5 |
|
||
|
28 |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
62 |
18.3 |
18.3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9 |
1398.9 |
|
63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30 |
24.7 |
|
64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1 |
24.7 |
本年支出合计 |
65 |
1001.6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2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6 |
422.1 |
||||
|
33 |
|
|
67 |
|
||||
合计 |
34 |
1423.6 |
合计 |
68 |
1423.6 |
||||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001.6 |
731.2 |
270.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7 |
17.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7 |
17.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7 |
17.7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34.1 |
663.7 |
270.4 |
21005 |
医疗保障 |
26.3 |
26.3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5.1 |
25.1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 |
1.2 |
|
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907.8 |
637.4 |
270.4 |
2101001 |
行政运行 |
793.9 |
599.9 |
194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31.9 |
23.6 |
8.3 |
2101050 |
事务运行 |
2.4 |
2.4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79.6 |
11.5 |
68.1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8 |
49.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8 |
49.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9.8 |
49.8 |
|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731.2 |
629.3 |
101.9 |
工资福利支出 |
543.8 |
543.8 |
|
基本工资 |
189 |
189 |
|
津贴补贴 |
160.7 |
160.7 |
|
奖金 |
116.6 |
116.6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4.7 |
34.7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7.7 |
17.7 |
|
绩效工资 |
5.8 |
5.8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9.3 |
19.3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1.9 |
|
101.9 |
办公费 |
19.5 |
|
19.5 |
印刷费 |
0.6 |
|
0.6 |
手续费 |
1.6 |
|
1.6 |
水电费 |
2.1 |
|
2.1 |
邮电费 |
4.7 |
|
4.7 |
差旅费 |
11.2 |
|
11.2 |
维修(护)费 |
0.6 |
|
0.6 |
培训费 |
1.3 |
|
1.3 |
公务接待费 |
0.2 |
|
0.2 |
劳务费 |
1.7 |
|
1.7 |
工会经费 |
7.1 |
|
7.1 |
福利费 |
2.1 |
|
2.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 |
|
3 |
其他交通费 |
43.6 |
|
43.6 |
被装购置费 |
0.8 |
|
0.8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2 |
|
0.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
1.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5.5 |
85.5 |
|
离休费 |
|
|
|
退休费 |
27.3 |
27.3 |
|
抚恤金 |
1.8 |
1.8 |
|
住房公积金 |
56 |
56 |
|
购房补贴 |
|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4 |
0.4 |
|
…… |
|
|
|
…… |
|
|
|
…… |
|
|
|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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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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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参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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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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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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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
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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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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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待费 |
(境)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待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5.4 |
0 |
22.1 |
0 |
22.1 |
3.3 |
9.6 |
0 |
7.9 |
0 |
7.9 |
1.7 |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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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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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 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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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合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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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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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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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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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二层机构收入总计1398.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8.5万元,本年收入1398.9万元,本年支出1005.4万元,年末结余422.1万元。
(一)收入总计1398.9万元。比2015年1162.85万元增加236.05万元,同比增长20.30%。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98.9万元。其中: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1089.4万元;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2016年度收入248.4万元;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2016年度收入61.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费支出17.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5.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万元,行政运行804.8万元,食品安全事务56.9万元,事业运行2.4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40.9万元以及住房公积金49.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年结转和结余11.7万元;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上年结转和结余11.4万元;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上年结转和结余5.5万元。
(二)支出总计1005.4万元。比去年1162.85万元减少157.45万元,下降13.54%。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3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类)4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42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二层机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57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1.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3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 731.2万元,项目支出270.4万元。
基本支出7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其下属二层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2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主要用于在基本支出之外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食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所发生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7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费用支出26.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
3.行政运行79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二层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4. 食品安全事务31.9万元。主要是局二层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开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支付给专家的评审费用和差旅费等开支。
5.事业运行2.4万元。主要是局二层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补发2015年职工绩效奖金支出。
6.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79.6万元。主要是用于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除行政运行、食品安全事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的支出。
7.住房公积金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国家政策规定向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2万元,与2015年645.18万元相比增加85.92万元,增幅为13.32%。
其中:人员经费629.3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189万元、津贴补贴160.7万元、奖金1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7万元、绩效工资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1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3万元、住房公积金5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用27.3万元、怃恤金1.8万元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0.6万元、手续费1.6万元、水电费2.1万元、邮电费4.7万元、差旅费11.2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1.7万元、工会经费7.1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43.6万元、被服装置费0.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2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万元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二层机构出国团组,不存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二层机构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执法用车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9万元,平均每辆1.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2次,153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
(四)2016年“三公”经费本级财政预算只安排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没有该项经费的预算安排。
1.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4万元减少15.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11.23万元减少1.63万元,降幅为14.51%。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不作预算安排,公务接待经费下降,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决算均为0。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为1.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3万元减少1.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3.5万元减少了1.8万元,降幅为54.5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公务接待事项中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督查、指导工作以及对口业务交流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为7.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5.4万元减少了17.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一直以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万元,比2015年增加44.85万元,增幅81.7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缴交,共多支出17.7万元;二是局直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在决算中误将专项经费37.1万元也统计在机关运行经费内,今后,我们将严格按时会计核算的要求做好决算工作,不再出现此类错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435.7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筑物855万元,(2)通用设备494.4万元,(3)专用设备54.9万元,(4)家具用具31.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二层机构共组织对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0.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2016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33.9万元财政预算绩效项目,项目立项规范,专项资金投放到位,支出规范,专款专用,并按实施内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项目内容完成率为100%,自评总分为95分,绩效评价为“优”。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一是制定了《2016 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明确计划、实施、处置、公布、分析等各环节要求。二是将抽验工作与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在食品方面针对食用农产品、鲜湿米粉、食用植物油等品种,突出农兽药残留、致病菌、重金属等关键安全指标的检查,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680 批次,其他食品抽检421批次。在药械方面共抽检207批次药品,其中生产企业非基药品种70批次,医院制剂5批次,批发连锁经营企业基药105批次,零售药店经营的药品27批次,药品品种覆盖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结果显示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及医院制剂合格率为100%;批发连锁企业经营的基药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0095%;零售药店经营的药品19批次不合格(为快速筛查抽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不合格率为70.37%;抽取21批次医疗器械,目前共收到11份检验报告,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9%。在保化方面完成保健食品抽检55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化妆品抽检50批次,合格率98%;三是规范管理,完善抽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已按要求公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15期共1761批次,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置,处置完成率100%。
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样工作,为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提供技术保障,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及对案件的查处,达到提高生产、经营、使用者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自觉性。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确保我市食品药品无重大事故出现,促进我市食品及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