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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苍梧县沙头镇第二初级中学2026年教室 宿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采购质疑答复函

2026-09-04 10: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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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梧县沙头镇第二初级中学2026年教室

宿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采购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陕西齐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610112MA6UXFN53P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金旅城2号楼1单元2002室

联系人:杨志锋 法定代表人:杨志锋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苍梧县沙头镇第二初级中学2026年教室宿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WZZC2026-J1-210089-WZSG 包号:无

采购人:苍梧县沙头镇第二初级中学

质疑类型:□招标文件 □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6年8月19日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标供应商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不符合政策规定,不满足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实质性资格条件,涉嫌提供材料不实谋取中标。

质疑事项1答复:

本项目为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项目,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

经核查,成交供应商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的规定。

经核查,成交供应商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为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货物制造商为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均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

成交供应商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家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具备制造类经营范围。贵公司以“经营范围登记不等于该企业为本项目全部采购货物的实际生产制造商、注册地址为产业园区,无自有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等为理由推定成交供应商为经销商,该推断仅为主观推测,没有客观证据予以支撑,不能以此否定成交供应商制造主体身份。

综上所述,质疑人的该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质疑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供应商上述实质性资格问题进行审查,评审存在错误。

质疑事项2答复:经核查,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已按采购文件要求对广西蓝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为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对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均无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来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供应商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贵公司本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项质疑事项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现予以驳回。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苍梧县沙头镇第二初级中学

2026年09月0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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