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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及选聘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6〕54号)

2026-04-24 08:00:00

财政局,各在聘及申请待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及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培训

    (一)培训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在聘及申请待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新申请待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2024〕2号)第条规定的条件,否则培训成绩无效)。

    (二)培训及考核方式在聘及申请待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完成规定课程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获取培训证书,学习及考试情况将记入专家档案。

    (三)培训内容及费用自治区财政厅对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等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政府采购联合会等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及考核结果予以认可,培训费用(含考试)由专家个人承担,有关培训内容及报名缴费等具体事项由第三方培训机构发布,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渠道查看。

(四)培训时间在聘及待聘专家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学习及考试,超时完成的,当年的培训及考试成绩无效。

、在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续聘

按照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有关规定,在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要求参加202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继续聘用,未按要求参加202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不合格的评审专家将不再继续聘用。各位续聘专家须在参加本年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于2026年10月31日前“广西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续聘申请,自治区财政厅及各设区市财政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续聘条件进行审核,对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续聘:一是未参加202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不合格的;二是未按时2026年10月31日前在系统提交续聘申请的;三是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2024〕2号)第五条选聘条件的。

三、新增待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用入库

    (一)入库主要流程。

1.网上注册。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专家注册模块注册账号

2.培训及考试。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2024〕2号)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参加2026年度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及考试;2026年已经参加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等政府采购宣传媒体及广西政府采购联合会组织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且考试合格的待聘专家,请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专家注册模块)注册并提交培训合格证书。

3.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专家注册模块)提交申请材料培训及考试通过且符合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专家注册模块提交申请材料9月30日之后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再组织公示及入库

4.公示培训及考试合格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对新增待聘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财政部门审核自治区财政厅及各设区市财政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培训考试和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核,各级财政部门在评审专家名单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专家审核入库工作。

(二)申请材料构成。

申请人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注册,按照属地原则在系统选择所属专家库(自治区本级或设区市),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原件备查)

    1.2026年度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申请人签署的申请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与评审专业相关的其他材料;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4〕2号)第十需要回避的情形和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的书面说明。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密申报材料可线下提交入库所属的财政部门核验。

(三)分两批开展公示和审核入库。

1.开展第一批专家公示和审核入库工作(2026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于6月期间对6月1日前已经完成注册、培训及考试且提交完整资料的人员组织开展第一批公示,各级财政部门于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审核入库。

2.开展第二批专家公示和审核入库工作(2026年10月)。自治区财政厅于10月期间对10月1日前已经完成注册、培训及考试且提交完整资料的人员组织开展第二批公示,各级财政部门于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审核入库。

    、其他要求

(一)全区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高度重视,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及考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4〕2号)第十条“在聘评审专家自愿提出续聘申请的,经入库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继续教育培训后予以续聘”有关规定,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评审专家将不再继续聘用。

    (二)各评审专家参训情况将纳入“广西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备案,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在库评审专家参加续聘的凭证申请待聘评审专家经培训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凭证。

(三)培训、考试期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在评审专家将解除聘用,申请待聘评审专家将不予用。

(四)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4〕2号)等文件要求,对评审专家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不得申请入库。对于提交材料不全或提交入驻区域错误的专家,应当退回其申请,并告知其应当选择正确的入驻区域。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或各市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及电话详见附件3,涉及“广西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操作有关问题请联系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

 

附件:1.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2.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3.广西自治区本级和各市财政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免冠

证件照片

1寸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及部门

 

现任职务

 

职称

 

办公电话

(含区号)

手机号码

 

单位地址、邮编

 

常住地址、邮编

 

现从事专业

 

专业工作经历

 

申请所属专家分库

(自治区本级或设区市)

申请评审专业

序号

类别编码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1

       

2

       

3

       

申请人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人对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专业分类表》申报评审专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专业分类表》可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模块查阅

 

2

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4〕2号)第规定的资格条件,现自愿申请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本人自愿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现承诺如下:

    一、廉洁承诺

本人不收受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二、遵纪守法承诺

截至本次申请前,本人未受到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的党纪处分,未受到过记大过及以上的政务处分,未受到过除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回避承诺

本人承诺与参评项目相关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的,主动提出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遵守评审纪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要求。

(二)本人承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人承诺已知晓《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与评审工作的管理要求,以及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暂停纳入随机抽取的情形。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手写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广西自治区本级和各市财政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所属分库

邮编

财政部门名称(全称)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含区号)

通讯地址

自治区本级

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0771-5331544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南宁市

530022

南宁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1-2189228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

柳州市

545006

柳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2-5360323

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

桂林市

541002

桂林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3-2838596

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桂林市财政局1916室

梧州市

543003

梧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4-3856434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

北海市

536000

北海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科

0779-3063975

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

防城港市

538001

防城港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0-6102159

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环路10号

钦州市

535000

钦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7-2895258

钦州市钦北区银河街125号

贵港市

537100

贵港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5-4556050

0775-4558692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2号

玉林市

537000

玉林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5-2680769

玉林市玉州区建安街1号

百色市

533000

百色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6-2860256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11号

贺州市

542899

贺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4-5135553

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

河池市

547000

河池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8-2270025

河池市行政中心(宜州)F区二楼205号

来宾市

546100

来宾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2-6015229

来宾市盘古大道西69号

崇左市

532200

崇左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1-5962613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崇左市财政局

 (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及选聘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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