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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藤财采决〔2026〕1号

2026-03-27 09:53:12

一、项目编号:WZZC2025-G1-220107-YZLZ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染色封片一体机等医疗设备采购(一期)  

三、采购日期:2026-01-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医药集团(湛江)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8号金沙湾广场4号楼酒店1508、1509号商务公寓            

被投诉人 1 :藤县人民医院 

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东10号 

被投诉人 2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庆良区云英路15号3号楼 

相关供应商:广西飞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18号星光商业广场十层 1012房 

当事人 1 :广东省医药集团(湛江)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8号金沙湾广场4号楼酒店1508、1509号商务公寓 

当事人 2 :藤县人民医院 

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东10号 

当事人 3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庆良区云英路15号3号楼 

当事人 4 :广西飞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18号星光商业广场十层 1012房 

五、基本情况

2026年2月5日,投诉人广东省医药集团(湛江)有限公司就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藤县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封片一体机等医疗设备采购(一期)》(项目编号:WZZC2025-G1-220107-YZLZ)的中标结果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6年2月14日,被投诉人2就投诉人的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本次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2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本机关审查,投诉人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递交相关当事人数量投诉书副本,于2026年3月3日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补正。2026年3月5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向被投诉相关当事人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机关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藤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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