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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梧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2026-01-06 16:02:59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西敏之康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7号研祥智谷A3栋504室

邮编:530034

联系人:刘安欣 联系电话:18269133097

授权代表:刘安欣 联系电话:18269133097

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7号研祥智谷A3栋504室 邮编:530034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梧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WZZC2025-G1-990282-GXDY

包号:分标1

采购人名称:梧州市工人医院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贵方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梧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WZZC2025-G1-990282-GXDY)”项目质疑函1份(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1、质疑事项1:该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6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中标人: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更正公告附件开标一览表中序号18,标的名称:荧光定量PCR仪,品牌:宏石,型号:SLAN-96S。根据2025年12月3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发布的中标公告中,中标人:广西敏之康贸易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序号18,标的名称:荧光定量PCR仪,品牌:宏石,型号:SLAN-96S。而该型号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5.荧光波长:450nm~750nm。已于2025年12月19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发布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梧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中被质疑成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故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不具备中标资格,且应做投标无效处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经核实,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中序号18对应的标的信息如下:标的名称:荧光定量PCR仪,品牌:宏石,型号:SLAN-96S。根据招标文件第二节第4.1(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据此,确认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荧光定量PCR仪响应的型号为:SLAN-96S。

本项目已于2025年12月19日针对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质疑广西敏之康贸易有限公司的质疑事项18作出了答复,经核查,序号18的(荧光定量PCR仪)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5.荧光波长:450nm~750nm”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质疑事项成立。

进一步核实确认,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荧光定量PCR仪与广西敏之康贸易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故两者所投该标的均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质疑事项成立。

2、质疑事项2: 该项目2025年12月26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中标人: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更正公告附件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的开标一览表中备注一栏存在留空的情况。根据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中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故广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应做投标无效处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不得留空通常特指项目的必填项目,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没有对留空有特殊规定,例如要求备注栏填写或类似标识。故于非必填项(如备注栏)留空并不属于无效处理。‌‌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人所述的质疑事项1成立,质疑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答复!

附件:广西敏之康贸易有限公司质疑函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日期:20261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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