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投诉和监督检查
苍梧县财政局投诉终止处理告知书
2026-01-06 09:22:13
一、项目编号:WZZC2025-J1-210162-WZSG
二、项目名称:新校园部分家具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梧州市鑫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红岭路7号第9幢3单元706房
被投诉人:梧州市兆峰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西堤三路28号第8幢2单元403房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投诉项目成交供应商"梧州市兆峰家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严重失实,不符合本项日"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资格要求,其投标应被认定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投诉处理期间,2025年12月30日,我局收到梧州市鑫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撤销投诉申请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现终止该投诉处理程序。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苍梧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