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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5年第2号)

2025-10-21 17:18:52

一、项目编号:WZZC2025-G1-990085-WZSG         

二、项目名称:藤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机组采购项目(重)  

三、采购日期:2025-04-3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诚达冷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8号云星.钱隆首府B地块7号楼一层103号            

被投诉人 1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10楼 

被投诉人 2 :藤县人民法院 

地址:藤县藤州镇天乐街76号 

相关供应商: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8号同和华彩美地B2栋B15号商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结果不满,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不响 应、填写不正确、不齐全或者出现了其他情形等多项错误,作出通过符合性审查是错误的,应依法得到纠正,建议依法撤销中标人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此外, 本公司认为,评标委员会对货物名称填写错误认定为笔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中标人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一览表》在序号29标的名称为空调工程安装辅材的品牌处未填写具体品牌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属于对招标要求不响应,应被视为无效投标。投诉事项3:质疑答复意见认为本项目采购的空调机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理由于法无据,不能成立。本公司认为空调机产品依法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 能产品,招标文件在落实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未停止评审,违反相关 规定,中标人中标资格应为无效。投诉事项4:由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职的具体情形, 导致在不公正的情况下评审产生了不公平的中标结果,依法应得到纠正。同时建议,应 交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究失职评委的职任。投诉请求:1、评标委员会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不响应、填写不正确、不齐全或者出现了其他情形等多项错误,作出通过符合性审查是是错误的,应依法得到纠正。评标委员会对货物名称填写错误认定为笔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 求(1)、依法撤销中标人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2)、准许依质疑函 中的质疑请求事项给予本公司所愿,即:“在依法核查、撤销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中标人资格后,依法将总分排名第二的本公司依法顺延为新中标人”。2、中标人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一览表》在序号29标的名称为空调工 程安装辅材的品牌处未填写具体品牌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属于对招标要求不 响应,应被视为无效投标。请求依法撤销中标人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3、质疑答复意见认为本项目采购的空调机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 理由于法无据,不能成立。本公司认为空调机产品依法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招标文件在落实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评标委 员会在评审中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未停止评审,违反相关规定, 中标人中标资格应为无效。请求依法撤销中标人广西冷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4、由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职的具体情形,导致在不公正的情况下评审产生了不公平的中标结果,依法应得到纠正。请求财政部门依法追究失职评委的职任。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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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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