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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2024年第2号)
2024-12-12 17:20:01
一、项目编号:WZZC2024-G3-060206-GXGC
二、项目名称:2024年龙圩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洒水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0-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月皓路1号
被投诉人 -1 :梧州市龙圩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西南大道329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林水村委三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评审过程不严谨,采购流程不符合法规要求,评审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问题。投诉事项2:评审过程资格审查阶段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请求1: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撤销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投诉请求2:对本项目作中标无效处理,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投诉,本机关对本项目评审过程、采购流程进行调查。经查,本项目评审过程、采购流程未发现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中的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中的评审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问题没有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提起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其余投诉内容及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